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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杭州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23〕72号)

时间: 2023-11-03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持续推进健康杭州行动,加速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健康城市范例”和“健康中国示范区”,为“两个先行”积蓄健康动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23〕72号
发布日期 2023-10-30 生效日期 2023-11-26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健康杭州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杭州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持续推进健康杭州行动,加速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健康城市范例”和“健康中国示范区”,为“两个先行”积蓄健康动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面构建健康杭州建设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健康基础保障。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健康治理体系,城市健康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中国示范区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形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推进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充分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健康讲师团作用,持续擦亮金牌健康讲师、钱塘名医荟等健康科普品牌,持续推进健康科普基地建设。

2.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加强营养指导员队伍培训和建设,进一步推广营养餐厅(食堂),大力实施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加强居民营养监测。到2025年,儿童和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小,居民油盐糖摄入量较2020—2022年平均水平都有所降低。

3.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推广体育健身项目。有效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区域,推进嵌入式体育设施建设,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打造群众身边的“10分钟健身圈”。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加强“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

4.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烟草使用流行病学调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酒精制品,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和酒精制品。深入推进各类无烟单位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将控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功能。加强对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关爱,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推进心理健康诊疗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干预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进一步推广第二代长效针剂,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实现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双控双减”,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100%。有效管控污染地块,防范土壤环境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95%以上。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7.绿色环境打造行动。全面提升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村居建设、健康村居建设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区县(市)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

(三)营造健康社会。

8.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推进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工作,加强城市供水管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愿改尽改”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实现二次供水设施数字化运维管理。建立科学完备的三级供水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93%以上、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人口覆盖率达96%。农村供水数字化建设全面加强,县级统管机制体制进一步夯实。

9.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全面提升杭州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市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技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食品安全攻坚行动。

10.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加强农产品产地源头环境治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培育力度,以绿色食品发展扶持政策为引领,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省级绿色精品基地建设为载体,全领域培育规模主体,全产业推进绿色食品标准,高质量创建“一标一品一产业”。

11.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以及高风险药品飞行检查力度。完善市、区县(市)两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防范发生区域性重大不良事件。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1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道路隐患治理,实施公路、农村道路重点隐患挂牌治理和速度管理,强化客运、货运、网约车平台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对职业司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老年人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治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加强交通事故伤者救治保障。

(四)实行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保健信息化应用,健全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和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系统开展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综合照护服务。

14.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完善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动员校外教育机构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全面提升中小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康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达标提升计划,加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实施“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积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加强近视防控,全市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1%以上。全力构建青少年儿童心理服务体系,健全市、区、校三级心理危机应急机制。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企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减少包括久坐、职业焦虑等在内的新职业和传统职业危害因素,加大对健康事件多发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心理干预技术和健康管理技术的作用,重点加强针对职业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健康中国企业行动试点,高质量推进企业健康促进工作。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功能维护机制,有效防治老年人阿尔茨海默病,探索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推动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占比9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占比90%以上。

(五)推进重大疾病防控。

1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质量控制,规范开展社区综合防治,开展血脂异常人群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心脑血管疾病综合管理模式;推进高血压全周期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稳定在65%以上。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健康教育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8.癌症防治行动。不断提升居民对预防癌症核心知识的掌握水平,继续对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结直肠癌等常见癌症普遍开展机会性筛查。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推广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发挥中医药在癌症治疗中的独特作用。

1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完成5年一轮的重点人群慢阻肺筛查项目,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加强对慢阻肺患者的管理,提供规范的分级诊疗、签约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与诊疗管理能力,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网络建设。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20.糖尿病防治行动。推进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为糖尿病患者开具治疗和健康指导“双处方”,推进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稳定在65%以上。加强基层糖尿病管理团队建设,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为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糖尿病防治科普宣传。

2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维持高水平的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传染病监测、疫情研判和预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特殊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等。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提升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控制水平。

(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

2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水平。深入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强化学科建设,大力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23.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全面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数智杭中医”为载体,搭建治未病健康管理功能。发挥杭州市中医治未病专科联盟的作用,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治未病特色专科。打造“医疗+医保、服务+监管”相结合,覆盖杭城全域“放心云煎药e体系”。积极开展亚运中医药服务,推进杭州市中医药文化国际化。

24.智慧健康管理行动。推动“健康大脑”省市县三级贯通,对准“智慧医疗”“智慧公卫”“数字健康管理”三条跑道,迭代升级特色应用。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实时贯通和数据在线,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应用。整合健康杭州“掌上医疗”服务链,打造“善育在杭”“数智杭中医”“健康体检”等专区,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加快人脸识别就诊、5G远程医疗和影像检查等新技术、新模式整合应用。

25.健康保障惠民行动。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人群用药保障。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建设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稳步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异地就医服务高品质升级。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效发挥梯次减负作用。

(七)发展健康产业。

26.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积极发展康复护理及疗休养产业,构建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疗休养行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引入国内国际顶级赛事,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医药制造业,积极开发新型便携式诊疗与康复设备。培育高端健康管理市场,支持发展健康咨询、教育与文化产业,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或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创新发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等新型业态,构建健康信息服务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八)推进大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

27.大健康治理现代化行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进《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制定工作,完善全市健康治理法治化体系。探索区域大健康治理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推动杭州都市圈健康城市联盟实质性运作。持续提升健康影响评价辅助决策数字化能力,完善健康杭州监测体系,为推动健康杭州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康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监测考核。健康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各级政府要把健康杭州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信息交流通畅、问题共商共研、工作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健康杭州考核奖惩制度,将各地各部门对本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健康杭州年度考核任务,将健康杭州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选树一批健康杭州工作示范样板。各级政府要加大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健康筹资机制,吸引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

(三)动员社会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等要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学校、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等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杭州建设的认识,形成“健康杭州,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

本计划自2023年11月26日起施行。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20〕120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杭州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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