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国内外食品数字化标签要求
鉴于消费者对产品各类信息需求的增加、跨境电商零售产品信息展示、食品安全追溯及环境管理等原因,国内外正在积极推动数字化标签进程。那么,目前国内外都有哪些食品数字化标签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呢?为帮助大家及时了解国内外食品数字化标签进展,食品伙伴网梳理了我国及部分主流国家/组织的食品数字化标签要求,供大家参考。
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鉴于消费者对产品各类信息需求的增加、跨境电商零售产品信息展示、食品安全追溯及环境管理等原因,国内外正在积极推动数字化标签进程。那么,目前国内外都有哪些食品数字化标签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呢?为帮助大家及时了解国内外食品数字化标签进展,食品伙伴网梳理了我国及部分主流国家/组织的食品数字化标签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
目前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拟纳入数字化标签的内容,且已有多家知名企业参与了数字化食品标签的试点工作;商务部允许跨境电商产品通过网站中文电子标签展示相关信息,在跨境电商零售领域,确立了电子标签和实物标签具有同等效力;为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也在积极推广电子标签。
(1)数字化标签拟纳入GB 7718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的一篇文章《预包装食品数字化标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表示,其正在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拟明确数字化标签的应用原则、要求和展示内容。
据了解,目前已有10余家知名食品企业参与数字化食品标签的试点工作,试点产品覆盖乳制品、饮料、坚果、粮油等几大类食品类别。试点产品预计在年底前陆续上市,届时消费者可通过扫描试点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
(2)跨境电商零售产品可采用电子标签
商务部允许跨境电商产品通过网站中文电子标签展示相关信息,在跨境电商零售领域,确立了电子标签和实物标签具有同等效力。
(3)积极推广食品电子标签,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
为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也在积极推广电子标签。相关内容包括《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文章(八)、《上海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仑坊码”智慧监管 食品安全扫码追溯》等。
二、欧盟
欧盟某些食品品类的法规中规定了电子标签的相关事项,例如法规(EU) No 251/2014中规定了可以使用电子方式提供葡萄酒产品成分清单等内容。
另据欧洲饮料协会介绍欧盟致力于数字化转型,建议将数字标签纳入 (EU) No 1169/2011《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规定》中。
三、美国
目前美国的电子标签法规仅包括电子产品和医药生物制品,以及自动售货机中的食品标签信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美国自动售货机的标签进行了电子或数字化标签要求,指出可以使用电子或数字显示器来展示其卡路里信息。
四、日本
根据日本消费者厅《食品标签相关的网页信息提供示例》,食品电子标签已在日应用多年,且目前日本消费者厅正在大力推广、不断完善,但尚未正式纳入法律法规中。
日本食品电子标签多用于进一步补充标签信息,即产品包装上标示强制性标示内容,电子标签可以补充标示原料原产地、水分、注意事项等非强制性标示内容。
图1 日本食品电子标签示例
五、韩国
目前,韩国还未在标准和法规中明确规定电子标签的相关事项。
韩国食药部于2022年开展了使用二维码提供食品信息的项目,鼓励企业通过申请该项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环境等。该项目提到,除必需的标示事项外,其他标示事项可通过二维码提供。必需的标示事项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热量)、企业名称、消费期限(流通期限)、贮存方法、注意事项、钠含量比较。其他标示事项包括原材料名称、营养成分、企业所在地、产品申报编号等。
据悉,韩国多家企业已经申请该项目,涉及的产品包括方便面(油炸面)、婴儿配方乳、成长期用配方食品、调味酱汁、即食烹饪食品、果蔬汁。
六、小结
数字化标签的推广是满足当前消费者不同标签阅读需求、与消费者开展良性互动的有效方式,也是拓展传统纸质标签的展示版面、契合资源节约总体要求的有效手段,更是丰富食品标签展示方式、满足企业的各类标签展示需求的有效尝试。目前,我国正积极推动预包装食品数字化标签进展,欧盟致力于数字化转型有意将数字化标签要求纳入法规,日韩针对非必须标示信息鼓励食品企业采取电子标签的形式进行标示。食品伙伴网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动态,持续为您提供食品行业新资讯。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