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拉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之二 ―― 智利
智利是第一个与我国建交的南美国家,也是首个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拉美国家,同时也是唯一一个与我国将《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的南美国家。2018年中智双方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代表着两国贸易关系的进一步深化。下面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介绍智利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况。
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智利是第一个与我国建交的南美国家,也是首个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拉美国家,同时也是唯一一个与我国将《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的南美国家。2018年中智双方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代表着两国贸易关系的进一步深化。下面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介绍智利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况。
一 国家概况
位于南美洲西南部,安第斯山脉西麓。东邻玻利维亚和阿根廷,北界秘鲁,西濒太平洋,南与南极洲隔海相望。海岸线总长约1万公里。是世界上最狭长的国家。全国人口约2000万。首都圣地亚哥是智利的工商业与金融中心。智利是拉美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之一。矿业、林业、渔业和农业是国民经济四大支柱。
二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智利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主要为智利卫生部和智利农业部,二者相互配合共同制定食品安全相关的大政方针、法规基础。地方卫生局配合卫生部和农业部行使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卫生部负责对智利本土生产和进口的食品进行监管,其最主要的职能为监督在智利流通的食品是否符合《智利食品卫生条例》和其他法规要求、参与《智利食品卫生条例》的制修订、促进良好的饮食习惯、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营养品质等。地方卫生局(SEREMI)作为卫生部的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监管程序,包括食品企业资格审批、审计,当地食品卫生查验,进出口食品检验、审批等职能。卫生部和地方卫生局不负责酒类食品的监管。
农业部负责监管的对象主要包括动物和动物源性食品、果蔬、饲料、有机食品、酒类食品等。其主要职能包含确保动物健康、制定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的进出口政策和法规,确保虫害和其他危害不通过食品进口等途径进入智利境内等。农业部下设两个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智利农牧局(SAG)和国家渔业与水产养殖局(SERNAPESCA)。SAG负责对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初级农食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进行监管,关注动物源性食品和初级农食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含量等,制定肉(水产品除外)、乳、蛋、蜂蜜等动物源性食品进口准入和出口合规要求;SERNAPESCA负责对水产品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管,监管对象主要为捕捞船,水产品加工商、养殖场、运输企业,水产品供应商和零售商,同时,SERNAPESCA也负责制定和实施水产品的进出口监管政策。
三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
智利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主要为《卫生法典》、《食品卫生条例》、《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限量》。智利食品法规的制修订主要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要求。除上述强制性法规要求外,智利国家标准局还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技术标准,原则上,食品技术标准为非强制性国家标准。
《卫生法典》是智利卫生部出台的全行业卫生要求框架法规,其中明确了《食品卫生条例》是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依据,食品的感官、理化特征以及微生物指标需符合《食品卫生条例》的要求,同时也规定了食品经营企业违反《食品卫生条例》时的处罚措施。
《食品卫生条例》是判定智利本地或进口食品是否合规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食品生产、进口、加工、包装、储存和销售中应遵循的卫生条件、标签和广告要求,包括生产卫生、厂房卫生、食品加工卫生、餐饮卫生,食品检验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污染物、微生物等安全指标,食品标签和广告规范,同时也包含大部分食品的质量指标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条例》规定了智利本地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可理解为《食品卫生条例》中标签和广告规范的补充要求。
《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限量》规定了初级农食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的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针对加工食品等未有限量指标的情况,应首先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要求。
以上是食品伙伴网为大家带来的智利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框架介绍。食品伙伴网致力于各国的食品安全法规研究,有意从事智利食品贸易的企业可联系我们。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