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国家卫计委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并对蛹虫草来源、生产工艺等作了明确要求,蛹虫草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并对蛹虫草来源、生产工艺等作了明确要求,蛹虫草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发布单位 |
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
发布日期 | 2009-03-16 | 生效日期 | 2009-03-16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备注 | 暂无 |
蛹虫草
中文名称 |
蛹虫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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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名称 |
Cordyceps militar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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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来源:人工培养的蛹虫草子实体 种属:子囊菌亚纲、麦角菌科、虫草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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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
接种蛹虫草菌种到培养基上进行人工培养,采收蛹虫草子实体,经烘干等步骤而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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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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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人群 |
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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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性状 |
金黄色子实体 |
蛹虫草子实体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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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 |
≥0.055% |
|
多糖 |
≥2.5%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使用范围:直接食用、酒类、罐头、调 |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的公告汇总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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