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关于做好“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暨“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扬食药安委办〔2009〕8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2009年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来扬宾客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各项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暨“五一”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食药安委办〔2009〕8号
发布日期 2009-04-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9年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来扬宾客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各项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暨“五一”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构建和谐扬州的全局出发,认清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特别要针对那些在节假日期间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食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监管重点,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环节的食品产业状况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的监管。针对与节庆活动有密切联系的招商活动场馆、演出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等场所组织相关的执法检查。农林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水产品药物残留、动物疫情监控和对上市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杜绝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现象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摊点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商贸部门要集中开展酒类、肉类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净化节日市场;盐务部门要严防劣质盐和工业盐冒充食盐流入市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对熟食、酒类、饮料、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食品超市、大卖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劣质食品流入市场。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受理举报,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评估、研判可能发生的食品突发事件,遇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处置到位,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进一步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对重大活动的接待单位,要认真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确保食品安全。
 
  二九年四月二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