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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扬食药安委办〔2008〕10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治本之策,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作出新的贡献。
发布单位
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食药安委办〔2008〕10号
发布日期 2008-04-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治本之策,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健全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列为“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充实、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县、乡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评价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市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企业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探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市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区)要落实配套资金。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县(市、区)、乡(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16条标准及评定细则,研究制定迎评方案,适时组织对我市首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初评。各县(市、区)均可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根据扬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标准,研究制定评定实施细则及评定方案,年内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进行评定验收。
 
  强化对已评定为示范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逐步实现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化、经常化。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市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以市、县食品安全网站为载体,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发布工作。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行为。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源头在我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解决迟报、漏报问题;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等。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围绕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巡察、督查,促进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完成。围绕确保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部署,贯彻实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大宣传”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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