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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贸委关于南昌市酒类市场整顿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103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南昌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市商贸委《南昌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9〕103号
发布日期 2009-08-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市商贸委《南昌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
 
  南昌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企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酒类流通领域里的整顿,切实规范酒类流通环节的经营行为,保障酒类流通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酒类流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酒类流通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酒类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酒类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成立南昌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贸委、工商、卫生、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以及各县区、开发区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贸委。
 
  三、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紧紧围绕酒类流通备案和使用随附单制度及消费者投诉多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积极开展酒类流通管理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一)提高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率,普及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各县、区(开发区)要对辖区内酒类经营者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摸底,对没有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的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并限期完成备案。
 
  (二)从酒类销售终端着手,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重点检查各商场、超市、品牌经销商及大型餐饮酒店随附单使用和索取情况,对未使用随附单的经销商及未索要随附单的销售终端进行批评教育,限令整改。
 
  (三)对酒类流通市场消费者投诉多的薄弱环节进行整顿
 
  各大食品批发市场、餐饮酒店、酒吧、夜总会是酒类流通的薄弱环节,各县、区(开发区)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具备酒类流通经营主体资格、是否进行酒类流通经营备案、是否使用随附单和严格执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仿冒、“傍名牌”和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
 
  (四)重点开展节假日酒类流通市场的整顿
 
  要以中秋、国庆、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节假日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酒类消费安全。
 
  (五)积极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行政执法
 
  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将把酒类流通执法作为一个重点,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对各种不规范的酒类经营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制售假冒酒类产品的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职责
 
  (一)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
 
  (二)商贸部门负责对酒类流通环节进行检查,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经营、证照不齐和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质监部门负责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进行查处,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五)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对检查;
 
  (六)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8月20日—8月31日)
 
  1、召开全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掌握酒类市场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在各自辖区内大力开展酒类市场的整顿工作。
 
  2、在我市主要媒体发布公告。我市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3、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对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酒类市场整治的良好氛围,取得酒类生产及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媒体宣传、上门宣讲及培训讲课,使酒类生产者、经营者认识到酒类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执行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
 
  4、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加强网上申报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酒类流通备案情况和随附单使用情况向商务部网站进行登记,以便沟通情况、查验信息,方便管理。
 
  (二)整治行动阶段(2009年9月1日—11月30日)
 
  一查备案登记情况,整顿无照、无备案登记行为;二查随附单和相关进货手续,规范酒类商品的进货渠道。重点查经销来路不明、手续不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三查经营管理是否建立经营台帐;四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执行情况;五查酒类违法案件。
 
  (三)检查评估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一是要检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酒类市场整顿工作的效果,并将其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总结整顿工作的经验与问题,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三是对行动消极迟缓、问题突出的县、区(开发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加强整改。
 
  六、工作要求
 
  这次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要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整顿酒类流通市场期间,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和上下级机关间的信息沟通,对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工作进展情况,要深入研究,及时通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工商、卫生、质监、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整顿工作的进程,取得配合与支持。
 
  (二)对违法违规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酒类产品的经营者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三)积极发挥酒类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制定、实施“行规、行约”,促进厂商之间、商商之间合作,引导广大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认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开展公平、公正的竞争,反对垄断经营;积极开展“诚信单位”的评比活动,争创我市酒类行业十佳“诚信单位”。
 
  主题词:商贸 酒类 整顿方案 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09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
 
  南昌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家富(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鹰群(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辛利杰(南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喻德火(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
 
  成 员:周国福(南昌市商贸委副主任)
 
  田久泰(南昌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天鹏(南昌市卫生局副局长)
 
  曾性军(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叶 琳(南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新华(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涂莉华(南昌县副县长)
 
  黄志平(新建县副县长)
 
  袁一旦(安义县副县长)
 
  黄 文(进贤县副县长)
 
  王志勤(东湖区副区长)
 
  余 颖(西湖区副区长)
 
  王 强(青云谱区副区长)
 
  焦玉庄(湾里区副区长)
 
  吴腊根(青山湖副区长)
 
  陈 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有才(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邹国星(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龚 甫(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文瑞平(英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南昌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周国福兼办公室主任。
 标签: 流通 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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