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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确保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和经济强省跨越,特制定本规划。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11〕40号
发布日期 2011-06-27 生效日期 2011-06-27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为确保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和经济强省跨越,特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了以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水产品、棉麻、竹木等加工为主,其它特色农产品加工为辅的产业体系。201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不含烟草)实现销售收入3200亿元,比2005年增长2.7倍,年均增速22%;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120家,实现增加值780亿元,占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的15.3%;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吸纳就业人员167万人,全年发放工资207亿元,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全国平均水平为30%,我省只有20%;二是龙头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 “小、散、差”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三是标准化加工专用基地建设滞后,原料总量虽大,但品种杂,难以适应加工需求;四是经济环境与企业加快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十二五”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等宏观经济政策将加速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市场对农产品加工品的需求将更加旺盛,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源动力将更加强劲,振兴我省农产品加工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全球农产品加工业竞争更加激烈,国内、东部省份和中部其他省份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来势逼人。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将面临国际、国内双重挤压,必须采取过硬措施,提升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竞争力,为加快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突出发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牌,培育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构建体系完整、联结紧密的重点产业链,切实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原则。瞄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适应消费升级要求,多样化、多层次发展农产品加工。

  比较优势原则。依托资源、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重点支持优势地区、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发展。

  科技创新原则。强化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加快人才培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产业化经营原则。着力构建产加销、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的产业链,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

  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绿色安全理念,注重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三)规划目标。

  产业规模大幅增长。到2015年,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不含烟草)销售收入达到7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9.6%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

  龙头企业快速壮大。实施“5255”工程,重点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过50亿元的20家、过10亿元的50家、过亿元的500家。

  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力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加工装备和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粮食、畜禽产品加工装备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0%以上。

  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每个重点产业形成1~3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力争粮食、畜禽加工业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农企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带动全省农户面达到70%以上,加工原料90%来自企业自办基地或“订单”生产基地。

  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质量安全控制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全覆盖。

  三、发展重点

  根据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发展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水产品、棉麻、竹木加工等八大主导产业,重点打造粮食、畜禽、果蔬加工三大千亿产业。

  (一)粮食加工。围绕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大力发展优质稻精深加工,扩大优质精米、有机米、营养糙米和功能性大米加工份额,提升“湘米”品质、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研发新型大米食品,加快推进主食工业化;将大米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作为粮食精深加工的主攻方向,加大对谷壳、碎米、米糠和米胚等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年大米加工量在30万吨以上、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好的湘米加工骨干企业,打造国内一流的稻米加工产业。充分利用省内和省外粮食资源,提升面类、酒类、饲料加工龙头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水平。引导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向洞庭湖地区、湘中南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全省粮食商品化率达到60%以上,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粮食加工业产值突破1500亿元。

  (二)畜禽加工。以牲猪、禽肉加工为重点,提高机械化屠宰和精深加工水平,加快传统肉制品现代化改造和工业化生产,推进西式肉制品中式化改造,开发新型高端产品,重点支持产业链条完整、年生猪屠宰加工能力100万头以上或禽肉加工能力1万吨以上的龙头企业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畜禽肉加工产业,使我省由活大猪供应大省向肉制品加工大省转变。加大对动物油脂、皮毛、骨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开发制革、化工、医药保健等功能,拓宽产业增值空间。加强传统禽蛋制品的现代化技术改造,加速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行业竞争力。力争到2015年从发展潜力看,畜禽加工增值空间巨大,仅生猪加工一项,畜禽肉生猪精深加工量率达到2035%以上,畜禽加工业产值突破1500亿元。

  (三)果蔬加工。以绿色、有机蔬菜加工为重点,大力发展速冻、鲜切、脱水蔬菜配送等净菜产业;利用湘菜产业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就地就近搞加工,提高清洗、分级、保鲜和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能力。突出柑桔等特色水果加工重点,在发展水果罐头等主导产品的同时,加快发展浓缩果汁、果酒、果醋等产品,提高果皮渣高效利用与综合加工能力。重点支持省级以上果蔬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果蔬精深加工企业向湘西、湘南和洞庭湖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果蔬综合加工率和商品化率达到60%以上,果蔬加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四)油料加工。以油茶、油菜加工为重点,开发提升冷榨、挤压膨化、油脂精炼技术,扩大精制油和专用油比重。大力推广早熟“双低”油菜种植,提高油菜产量。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8〕22号文件精神,提高油茶产量和加工能力,扩大高端食用油市场占有率,打造油茶加工强省。提高饼粕、油脚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率,开发植物蛋白、皂素等高附加值产品。重点支持日加工油料能力500吨以上的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淘汰装备落后、能耗物耗高、质量可控性差的“土榨”小作坊和小型企业。引导油菜精深加工企业向洞庭湖地区集聚,油茶加工向湘中、湘南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菜油产量达到80万吨、茶油产量达到50万吨,油料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

  (五)茶叶加工。以绿茶、黑茶加工为重点,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对传统制茶业的升级改造,增加名优茶、有机茶产量,丰富茶产业文化内涵,扩大高端茶叶消费市场占有率。利用高新技术提取茶多酚、儿茶素、茶氨酸等茶叶功效成分,促进茶加工业发展,提高茶叶加工附加值。大力发展茶叶包装、茶具等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突出做大做强“安化黑茶”品牌,形成“湘茶”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向长沙、益阳和湘西等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茶叶加工业产值突破200亿元。

  (六)水产品加工。以淡水鱼加工为重点,大力发展速冻鱼片、风味鱼制品、冷鲜鱼制品加工,扩大鱼卷、鱼丸、鱼片等方便食品加工份额,开发鱼肉蛋白质、活性肽、调味料等高附加值产品。鼓励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加工。重点支持养殖规模大、市场相对稳定、具有现代化加工水平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水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洞庭湖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水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七)棉麻加工。以棉花、苎麻加工为重点,搞好棉麻加工与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需求的有效衔接,实施以提高“三无一精”(无卷、无接头、无梭和精梳)产品比重,加速麻类植物制痒、不飘移等技术攻关。引导棉麻精深加工企业向常德、益阳、岳阳、株洲等优势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棉麻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

  (八)竹木加工。注重竹木加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把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放在突出地位,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开展木质素、竹纤维利用等技术攻关,发展精深加工。着力解决竹木板材等加工产品所含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引导竹木加工企业向湘西、湘中和湘北地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竹木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

  四、主要任务

  围绕原料基地、龙头企业和品牌、科技创新、现代物流、产品质量安全等影响产业发展的核心因素和主要环节,夯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

  (一)建设与加工需求相适合的原料基地

  1、研发、推广优良品种。针对我省优质稻、生猪、果蔬、油菜等农产品品种多而杂、适合加工率低等问题,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开展加工专用优良品种的技术攻关,在每个主导产业确定一批优良品种全面推广。加大对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力度,防止品种变异。

  2、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和完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等标准,推动种养环节生产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积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提高绿色、有机产品比重。

  3、提升规模化、专业化水平。规范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原料基地建设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领办、参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自建原料基地。将推进“一村一品”纳入基地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围绕加工需求调整种养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重点抓好优质稻、生猪、油菜、油茶、柑桔、茶叶生产基地县及优势区域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到省外收购加工原料、建设原料基地。

  (二)打造重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编制《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本、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投向重点项目,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龙头企业。

  1、推进企业联合与合作。引导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与同类企业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上下游关联企业联合协作,实现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到省外、境外投资建设加工基地。

  2、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优势区域、龙头企业与省外资本市场对接,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全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资本,改造升级一批龙头企业,新建一批大型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3、推动龙头企业上市。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递次推进机制,培育一批、储备一批、上市一批。重点支持目前已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3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尽快上市。

  4、加快自主品牌建设。将打造重点龙头企业与打造重点品牌相结合,筛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品牌  作为重点品牌培育对象,支持相关企业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三)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1、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化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选择一批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研发项目,列入省重点科技攻关范围并给予支持。鼓励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2、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自主组建技术研发中心,条件成熟的优势企业可申报成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大力开展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组建农产品加工技术重点试验室。以现有“国家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企业为依托,重点支持一批规模较大、技术力量雄厚的龙头企业,加速解决技术难题。

  3、加快实施技术改造。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相结合,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技术和工艺,推广应用现代加工、现代干燥、现代质量控制等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强节能减排和排污达标设施建设,扩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应用面,促进精深加工发展。

  (四)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

  1、建设现代物流中心。以长株潭城市群 “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在公路港、铁路港、航空港以及水运港集中布局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将长株潭打造成为覆盖中部、辐射全国、连通国际的农产品物流基地。整合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物流功能,培育大型物流集团。重点支持现代粮食物流和肉类、果蔬、速冻食品冷链物流等重大项目建设。

  2、完善产品营销网络。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专卖连锁店、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的产品展示展销会,开展营销推介活动。实施农产品“北上”、“东进”战略,扩大“湘”字号农产品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市场占有份额。鼓励从事农产品加工品运销的联合体、农村经纪人、经销大户和服务公司发展壮大,拓宽第三方物流经营领域。

  3、扩大出口贸易。实施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开拓新兴市场,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对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形势分析,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增强出口业务的主动性。

  (五)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围绕保障原料质量、规范生产加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风险监测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在龙头企业中广泛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 ISO9000等管理体系认证。推进 “良好作业规范”(GMP),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振兴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理顺政府职能,建立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强化工作考评,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发改、财政、经信、农业、林业、粮食、科技、金融、税务、商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振兴的具体措施。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帮助和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对企业从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范围内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强化用地保障,龙头企业发展和建设所需用地视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具体建设项目应符合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城乡规划;对经批准后自行改造的废弃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改造的废弃土地),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使用的月份起,5~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制定税费优惠新政策。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逐步增加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投入,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集中投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资金捆绑、集中投入”的原则,整合中央财政和省各级财政预算内可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粮食、畜禽、果蔬加工前十强企业和油料、茶叶、水产品等前五强企业发展,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加强政府、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多方合作,形成政企银协调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信贷政策,优先保障企业收购原料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增加对龙头企业中长期贷款授信额度;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社会力量和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加工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资本、企业自有资本和其他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健全服务体系。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科技、信息、人才、融资和权益保护等服务支撑。建立科研院所对口联系龙头企业制度,对列入省重点科技攻关范围的龙头企业,相关科研院所要派驻专家指导并提供科研设备支持。整合全省农业类网站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宏观参考信息;积极推进龙头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产品加工业有机融合,提升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技术推广、职业培训等人才服务体系,把龙头企业的人才培训列入政府扶持范围。

  (五)优化发展环境。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在备案、核准、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将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省“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壁垒,清理和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交易等环节的收费,营造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在全省推进农产品异地质检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测和收费。加强对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治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加强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大对龙头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质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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