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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武威市卫生局
核心提示: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愿望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发布单位
武威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管理目标责任顺利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2012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愿望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完善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合力。要突出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及时做好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移交和侦办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落实县区、乡镇政府(街道)的食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问题。要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对部分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的食品领域,分清职责、明确界限。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切实消除监管真空、监管盲点,实现全覆盖、无缝监管,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强化目标考核和督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力抓好具体工作。要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各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按照“权责一致、客观公正、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2012年武威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三、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各级工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采取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办法,引导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售假劣产品行为,逐步建立企业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今年要重点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年内80%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要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开展),初步建立省市县联网的食品工业诚信信息平台。要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努力形成“安全生产、诚信加工、规范经营、科学监管、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四、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工作机制
 
  要高度重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制度取得成效。要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纳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一专三员”阵地建设、日常工作等方面的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对“一专三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培训率、考核率达100%,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一专三员”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日益繁重食品安全工作发展需要、具有改革创新能力和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努力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检测机构、探索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完善由生产企业自检、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组成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三道防线。
 
  各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要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商贸流通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互相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实施《2012年武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评估、通报、公布程序,完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针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对辖区内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集中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体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三是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五是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六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加强生猪集中屠宰监管工作,加大生猪检疫、“瘦肉精”等化学品检测力度和对私屠滥宰、“病死猪”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牛、羊、禽类的屠宰管理规定。
 
  七是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常用调味品的行为。
 
  八是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九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对各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划分开展工作,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全程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十是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建立“地沟油”县区长负责制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畜禽屠宰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残渣油脂及集贸市场食用油批发销售行为的监管。
 
  各县区、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八、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科学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即将出台的《甘肃省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修订《武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协调机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事故查处和事后处置工作。加强突发重大事故报告、医疗救助、技术物资保障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
 
  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强化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十、强化衔接配合,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力度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和刑案侦办的衔接,强化与检察、审判机关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要认真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对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非法“黑窝点”、“黑作坊”等案件,要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侦查。建立完善案件查处协调联动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召开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协商会,从严从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十一、突出抓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国务院、省政府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各级食安办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县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要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要认真执行《武威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完善食品安全事件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舆论关注热点问题和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起恐慌和炒作。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各类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弘扬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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