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食药监餐饮〔2013〕4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3年海口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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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海食药监餐饮〔2013〕48号 |
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http://www.haikou.gov.cn/root9/0136/201305/t20130519_580304.htm |
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3年海口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海口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2013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海口市落实2013 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事项具体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3年海口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符之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卢 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
张灵珠(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政委)
成 员:蒙美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监管处处长)
陈元毅(秀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清华(美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 彪(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 佳(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资格审查,强化市场准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规定,对辖区即将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开办;加强对已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严查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深挖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管理、加工制作等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三)全面积极部署,扎实深入整治
一是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大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是继续深化食堂、集体配送单位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联合教育、住建等部门,以学校食堂、企事业机关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配餐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企业法人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是继续深化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加大旅游高峰期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入推进旅游接待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备案、公示及退出制度。
四是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对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情况、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等;加大对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力度。
五是加强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镇(农村)学校食堂、小餐饮和“农家乐”等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制度;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保障;通过构建镇(农村)级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备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等方式,探索建立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实施量化管理,推进示范创建
加快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市局工作部署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符合量化评定条件(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满三个月以上至有效期以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工作;6月底前各区完成至少创建1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10家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工作目标任务。
(五)加大稽查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加大案件稽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对隐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故意逃避监管、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等各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要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含“瘦肉精”肉制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追究,明确整顿任务目标。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常识,切实提高餐饮提供者、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及时总结、按时上报信息。请各区食药监局和市稽查支队分别于2013年7月1日前、12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局餐饮处分别报送上半年、全年整治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及时报告。
联系人:王玲 68720439(传真)
附件: 2013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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