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金府发〔2013〕1号)
为巩固“十一五”期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贯彻实施和有效推进《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2〕40号)、《上海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沪府发〔2012〕83号),促进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特制定《金山区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发布单位 |
金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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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金府发〔2013〕1号 |
发布日期 | 2013-01-15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http://jsq.sh.gov.cn/gb/shjs/zcfg/gfxwj/zhjj/userobject1ai75203.html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金山区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经第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15日
金山区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巩固“十一五”期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贯彻实施和有效推进《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2〕40号)、《上海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沪府发〔2012〕83号),促进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特制定《金山区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强化风险监管意识,采取最严厉的执法、监管、准入、处罚、问责措施,有效配置监管资源,条块结合,属地负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以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以科学防范食品安全输入型风险和系统风险为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应对食品安全的群防群治新机制。
二、行动目标
通过全区上下3年的共同努力,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更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网络更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严密,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更提高,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更进步,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更落实,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不断提高公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使金山成为本市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区县之一。
具体指标:
(一)全区食品年抽检样品数达到8件/千人;
(二)本区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控制在6例以下/10万人;
(三)地产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80%;
(四)食品产业集中度提高,小、散、乱、差食品企业数减少10%以上;
(五)本区生产的食品品种年度抽检覆盖率达100%,平均合格率95%以上;
(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源头控制
完善区域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措施,妥善规划布局,为区域食品安全提供基本保证。
1.提升食用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农业规模化经营比重达到80%,培育5-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牵头部门:区农委
责任部门:各镇(金山工业区)
2.推动食品产业升级,加强源头控制,提升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力争使本区食品加工产业总产值超过130亿元,通过结构调整,转型发展,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食品工业企业积极向上游、下游产业延伸,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全产业链,促进各环节有效衔接,加快产业链间的融合。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
3.功能性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大楼建设项目,配备必要设备及区计量质量检测所国家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
4.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加快开展生鲜食品超市改造;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场建设5-10家。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市场公司
5.农村家庭办酒场所建设。为进一步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提高农民家庭办酒食品安全水平,试点规划在每个镇(金山工业区)设置建设农村家庭办酒场所(农村会所)1-3家,全区建设10-30家。
牵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土地规划局
配合部门:相关镇
6.羊屠宰点建设。规划建设羊只集中屠宰点1个。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部门:亭林镇、区农委、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7.食品摊贩临时区域布点。在食品摊贩较多的街镇,视情况划定可供食品摊贩定时定点经营管理的临时区域(点)若干个,疏堵结合纳入常态管理(具体数量由属地政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设定)。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二)能力建设
强化区域技术能力、监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联合执法能力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
8.检测评估体系
(1)检测能力建设。以区域两个政府检验所扩建为基础,不断提升相关政府检验机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加强检测能力整合研究。加强区农产品检测中心、镇级农产品检测室、农业生产基地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和扶植农产品龙头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中央厨房等企业自检实验室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建设成能满足本区食品安全需要的,政府、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区食安办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卫生局、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
(2)风险监测评估。落实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任务,形成工作机制,实现本区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的共享,协助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建立本区覆盖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完善监测网络,探索开展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每季形成监测报告上报区政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完善区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诊断,重点强化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分析,提高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能力。配合开展本区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掌握各类食品及污染物的膳食摄入情况。对本区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和措施,定期向社会、业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消费提示。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卫生局、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9.监督管理体系
不断健全食品安全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1)强化食品源头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大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二是加强动物、植物防疫、检疫监督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加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积极开展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提升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能力。四是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对定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开展实时监控,促进屠宰企业规范化生产;加强对牛、羊、禽类屠宰的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五是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六是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七是积极开展地产农产品认证工作,地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率达80%。八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九是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覆盖面,蔬菜、水果、禽、肉、蛋、奶等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检频次和抽检数量保持逐年增加。
牵头部门: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经委(市场准入和追溯体系)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各镇(金山工业区)
(2)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整体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技术保障体系建设。要完善执法检查记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强化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完善现场检查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体系,积极采用HACCP、ISO9001等国际先进的管理体系组织生产,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三是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对未执行主动召回、下架退市制度,或未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四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督促其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3)强化食品流通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食品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平台和监管网络;二是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建立并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再行销售。三是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四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的大宗食品监督抽检全覆盖。五是对纳入定时定点经营管理的食品摊贩(具体经营品种以市食安办发布的文件为准)开展监督管理。六是牵头开展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取缔工作。
牵头部门:工商金山分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4)强化餐饮监管,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一是全面实施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率达到100%以上。二是中型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实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溯源和食品安全管理平台,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配送和餐饮食品标准化管理;力争不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四是大力发展安全餐饮业充分发挥区域品牌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餐饮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推进餐饮企业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和中式餐饮的连锁化经营。
牵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责任部门:区经委、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5)强化餐厨废弃物及油脂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完善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体制机制,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管理,申报率、签约率、油水分离设施安装率达100%;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督促收运企业严格执行收运联单制度及收运“四统一制度”(统一收运车辆并安装GSP、统一收集容器、统一作业服装、统一持证上岗),建立收运企业监管档案;完善餐厨废弃物及油脂的处置系统。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区环保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6)强化保健食品监管。一是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增强严打震慑作用。进一步深化与公安部门联动,重点打击利用免费体验、讲座、网上和电子销售、“地下和场外”销售等手段兜售违法产品的活动。二是以查处违法添加为切入口,以专营店为重点,加大现场快速抽检力度。三是以保健食品示范街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进保健食品经销单位诚信建设,促进生产、经营企业自律,在行业内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潜规则”,树立公众信任的良好信誉。四是依法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责任部门: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0.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反应联动网络平台,并与区应急办对接;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设置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周,开展应急演练;探索开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人机对话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演练的实战性;提升食物中毒预警和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专家队伍的建设,组建区级专家咨询委员会。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1.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坚决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过品种、使用范围或者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现制现售等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以高风险场所和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卖场、学校周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小市场、小摊贩等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对有食品生产加工批准目录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放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2、强化综合协调和联合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统筹协调。加强各监管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查案办案的协作联动机制。落实块牵头、条执法的综合执法机制,发挥属地政府在联合执法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对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有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以及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监管部门应及时输入“两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部门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频率;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督查督办,挂牌督办重大案件。
(2)构建完善食品安全案件发现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完善投诉举报体系,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照规定上限予以惩处,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者实行市场禁入。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三)企业主体责任
13.强化主体责任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首要责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
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4.强化准入管理
申请准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提出申请,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许可审批,实施准入信息的共享。对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许可管理,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5.信用体系建设
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用记录制度,细化诚信评价准则,健全许可、监督、处罚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实现电子化。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体系。建立跨部门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切实抓好对企业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监督和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守法,切实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区信息委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6.量化分级管理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等级好的单位减少检查的频度,对等级差的单位增加检查的频度,并与培训教育有机结合,试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扣分制(满分10分),分值为零分时,强制对法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7.企业管理制度
落实自身管理制度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自检制度、溯源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牵头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8.召回及退市制度
企业建立完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及退市制度,明确食品召回范围、召回级别、召回处置等具体规定,使食品召回及退市制度切实可行。
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责任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19.鼓励企业自检
积极推进和扶植农产品龙头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中央厨房等企业自检实验室建设。督促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建立自检实验室,开展食品安全自检。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0.开展培训教育
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素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企业要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提升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律意识,践行道德规范,培育企业诚信文化。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四)政社联合
21.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整合区域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成立食品安全联合会,牵头发挥行业自律,培育行业诚信,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彼此促进,切实加强行业自身建设,特别要在食品安全是企业第一责任上加强引导,积极参与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开展企业HACCP认证等工作。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22.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到“十二五”期末,创建国家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4个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25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发挥食品安全创建示范工作的引领作用。扎实推动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3.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业务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二是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平面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课堂、小手牵大手活动。四是进一步强化舆情信息收集,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新闻媒体,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积极向社会、媒体和公众发布正确的食品安全信息,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五是合理利用区域科普资源,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政府新闻办、区科委、区教育局、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4.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机制,加大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完善群众监督网络,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调动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五)组织保障
25.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完善监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
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心下移,健全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和落实保障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统筹协调。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分级落实、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立社区和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和信息员队伍;实行“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6.加强培训基地、队伍建设
将金山区食品工业学校作为区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一是区镇二级食品安全协调人员配备,并进行专题培训;二是监督员装备;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等,满足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三是兽医队伍的配备和培训,强化三年内兽医队伍的建设。计划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150名,改善村级动物防疫员老龄化和青黄不接等难题,确保村级动物防疫员充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健康发展。四是在每个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共124名),逐步探索并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管体系,使监管重心下移,使监管的精细度大大增加。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7.信息化建设
一是(在国家统一建设前现试行)建设金山食品安全信息交换平台,使本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街镇(金山工业区)食品安全检查信息共享,同时建立食品药品检验网络流转子系统,全程跟踪食品药品检验过程与结果,并能及时把检验结果提供给送检单位查询。实现检验收样程序规范、流转高效、检验标准统一、结论公正。二是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流通、餐饮消费等全流程以及主要农产品安全的信息追溯系统;涵盖猪肉、牛羊肉、水产品、蔬菜、粮食等重点食品和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等重点环节。2013 -2015年在标准化菜市场、标准化超市建设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在大卖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在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水产品、牛肉、粮食追溯系统。探索开发病死猪追溯系统,通过实时监控核对生猪数量,加强对病死猪的监管。探索建设食品生产环节原辅材料溯源跟踪系统。三是积极配合食品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上级的“一网六系统”(食品安全门户网以及许可和监管、法规标准、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配合上级建立的涵盖本市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平台”和食品安全追溯系统。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区信息委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8.改善监管技术和装备
加强食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实现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的现场电子化办公;温度实时监控、远程视频监控、产品文号识别系统等信息化监管装备水平和数量满足日常监管需要,确保食品安全现场电子化监管起到积极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监督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29.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在文明城区、卫生城区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及相关地区取消其示范称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根据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区监察局
责任部门: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30.机制建设
建立食品安全通报机制,管理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街镇的绩效考核,每年对各街镇、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3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计划
成立由区食安委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食安办领导为组长的推进工作小组,负责本行动总体计划的制订和推进实施;各单位、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组成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监管、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
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32.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完成项目
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区、镇政府财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33.加强考核评估,落实责任追究
抓紧计划推进,适时开展中期、末期督查评估。各部门要对计划目标、任务和项目进行逐项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区、街镇(金山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计划相关领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责任、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实施问责。
牵头部门:区食安办、区监察局
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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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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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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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源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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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食用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农业规模化经营比重达到80%,培育8-1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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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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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食品产业升级。本区食品加工产业总产值超过1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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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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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大楼建设项目,配备必要设备;区计量质量检测所国家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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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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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加快开展生鲜食品超市改造;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场建设5-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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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委,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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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办酒场所建设。每个镇(金山工业区)设置建设农村家庭办酒场所(农村会所)1-3家,全区建设10-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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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土地规划局,相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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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屠宰点建设。规划建设集中羊只屠宰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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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委,亭林镇、区农委、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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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临时区域布点。全区划定可供食品摊贩定时定点经营管理的临时区域(点)若干个(具体数量由属地政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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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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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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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评估体系(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政府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扶持重点企业建立自检实验室;建立政府、社会、企业三位一体检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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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卫生局、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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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评估体系(风险监测评估)。实现本区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共享;完善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诊断和分析;完善政府与社会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和措施。建立覆盖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乐购超市金山店、朱泾万安市场、金源综合市场金山卫市场、忠表农副产品市场(城河路171号)、金枫酒业、鑫博海快餐、捷洁餐饮)。探索开展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每季形成监测报告上报区政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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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卫生局、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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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监管。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地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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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各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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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体系,积极采用HACCP、ISO9001等国际先进的管理体系组织生产,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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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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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监管。每年对大宗和高风险食品供应商实地“飞行”查验制度;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的大宗食品监督抽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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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金山分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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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率达到100%;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配送和餐饮食品标准化管理,推进餐饮发展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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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经委,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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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油脂监管。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申报率、签约率、油水分离设施安装率达100%;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督促收运企业严格执行收运联单制度及收运“四统一制度”;建立收运企业监管档案;完善餐厨废弃物及油脂的处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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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区环保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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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体系建设。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应急处置队伍;设置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周;探索开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人机对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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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成员单位、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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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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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立各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实现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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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区科委,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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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扣分制(满分10分)。分值为零时,强制对法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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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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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教育。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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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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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社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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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整合区域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成立食品安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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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相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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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4个食品安全示范镇、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25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扎实推动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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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农委、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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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宣传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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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金山检验检疫局、区教育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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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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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网络建设。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社区和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和信息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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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成员单位、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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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基地与队伍建设。将金山区食品工业学校作为区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区镇食品安全协调人员配备,并进行专题培训;为监督员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等;兽医队伍的配备和培训,强化三年内兽医队伍的建设。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150名;在每个涉农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共1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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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区财政局、街镇(金山工业区)、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金山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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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建设金山安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猪肉、蔬菜水产品、牛肉、粮食追溯系统;探索开发病死猪追溯系统和食品生产环节原辅材料溯源跟踪系统;配合上级“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平台”和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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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区科委,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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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技术装备。实现食品安全现场电子化办公;温度实时监控、远程视频监控、产品文号识别系统等信息化监管装备水平和数量满足日常监管需要;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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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区农委、工商金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金山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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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街镇的绩效考核,每年对各街镇、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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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区政研室,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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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食安委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食安办领导为组长的推进工作小组;各单位、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组成相应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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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成员单位、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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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区、镇政府财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项目建设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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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街镇(金山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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