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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办〔2013〕60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办〔2013〕60号
发布日期 2013-08-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3/08/26530.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8月26日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和建立五类重点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群组发〔2013〕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2、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药品"两打两建"的几场攻坚战。一是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以中药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生产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二是整治亳州中药材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整治网上售药问题,曝光一批非法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三、实施步骤
 
  2013年底前,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3年8月-11月),为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3年12月上旬),为"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阶段。组织各地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第三阶段(2013年12月中、下旬),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评价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51号)和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3)59号)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强行刑衔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形成震摄力量。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有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设区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磊,宋珍
 
  联系电话:0551-62999211、0551-62999220
 
  邮箱:18655121519@163.com;sz208@ada.gov.cn

附件: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省农委、省食安办

8月-12月

2

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

9月-12月

3

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

8月-12月

4

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

8月下旬-12月

5

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

8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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