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动植物检验检疫相关法规公告汇总【2017-01-06更新】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动植物检验检疫相关法规公告,由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供参考,本汇总不定期更新补充。
动植物检验检疫相关法规公告,由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供参考,本汇总不定期更新补充。
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公告2015年第74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荷兰鲜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112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韩国大花蕙兰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131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智利鲜食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99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首次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3〕652号)
关于采取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措施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第133号)
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的公告(2014年第15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船运散装粮食熏蒸剂残留安全管控措施的公告(2013年第83号)
关于调整进口麦麸类植物源性饲料风险级别和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2011年第139号公告)
关于吉林省试点内贸货物经朝鲜过境运至我国东南沿海检验检疫相关事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18号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输华水产品注册信息核查的通知
关于加强进口三文鱼检验检疫的公告(质检总局2011年第9号公告)
关于对获得我国大米检验检疫准入资格的国家名单的公告(2006年第3号)
质检总局公告 第200号(进口肉类检疫许可证的生效日期改为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取消进境检疫审批规定的植物产品名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43号)
关于取消某些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04年第111号公告)
质检总局公告 第73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有关事项)
质检总局公告 第37号(发布出口肉禽《禁用药物名录》和《允许使用药物名录》)
质检总局公告 第2号(发布须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进口: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蒙古国水飞蓟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117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16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南非鲜食苹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13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121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阿根廷高粱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118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巴西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35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芬兰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24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4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2号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大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5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26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蒙古国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02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加拿大谷物油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01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保加利亚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12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樱桃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79号)
关于进口美国鲜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1号公告)
关于进口老挝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2年第65号公告)
关于进口阿根廷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2年第64号公告)
关于进口智利鲜食蓝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公告(质检总局2011年第207号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恢复进口智利可食性禽产品及相关地区可食性猪产品的公告(2014年第31号)
关于台湾梨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1年第190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允许台湾大米输往大陆的公告(2012年第89号公告)
关于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的公告(2006年第58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加纳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48号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澳大利亚葡萄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74号)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2013年第164号联合公告)
关于发布有条件恢复进口美国剔骨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06年第89号)
质检总局关于允许芬兰燕麦输华的公告(2013年第94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8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允许印度大米输华的公告》(2012年第59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柬埔寨精米输华的公告》(2011年第168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日本精米输华的公告》(2008年第47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57号)
出口:
质检总局关于中国鲜枣出口南非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14号)
关于中国砂梨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8号公告)
质检总局公告 第174号(允许中国向秘鲁出口苹果,向斐济出口苹果、梨)
质检总局公告 第26号(中国向秘鲁输出苹果的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公告 第154号(允许中国向墨西哥出口苹果、梨)
质检总局公告 第142号(中国梨出口墨西哥的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公告 第27号(中国苹果输出墨西哥的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公告 第143号(中国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口日本的要求)
质检总局公告 第93号(中国向毛里求斯出口苹果、梨和柚子的检验检疫条件)
质检总局公告 第175号(中国向智利输出水果的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公告 第176号(中国向阿根廷输出苹果核梨的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公告 第193号(中国向泰国输入水果的检验检疫要求)
关于出口伊朗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11年第161号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出口也门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14年第11号)
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13年第139号)
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09年第25号)
关于对出口埃塞俄比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2006年第102号)
标签:
检验检疫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