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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食安办发〔2014〕12 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9号)统一部署,我省于6月10日至21日与全国同步举行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征求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等17个省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黔食安办发〔2014〕12 号
发布日期 2014-05-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7_6018_3356694179.shtml

各市(州)人民政府,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9号)统一部署,我省于6月10日至21日与全国同步举行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征求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等17个省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化、负责任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与服务、市场配置与规范、社会监督与自律等一系列相互依托、平衡互动的制度运行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

  二、宣传重点

  (一)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贯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地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接口设计和服务。切实推动食品安全保障从局部范畴的监管事务,向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作用范围更加广泛的国家治理快速发展。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贵州省省级层面活动方案》

  (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安排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0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省

  级层面形式,主动策划设计、组织开展本地区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

  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地政府食品安全办要积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切实保障人员

  和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宣传周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严密部署灾害预

  防、交通疏导、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

  (二)突出宣传主题,注重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主题。要积极联系报刊广电等传统媒体

  和各类新媒体参与宣传周报道,做好新闻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提高宣传周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把握广大公众的兴

  趣习惯,采用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突出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

  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互动传播。要树立敢于创新的宣传周活动风格,积极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要注意把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要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维护良好形象。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五)及时反馈进展,总结经验成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于6月5日前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6月27日前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联系人:吴海涛   金  鑫   王泷卿

  电 话(传真):0851-6811795

  邮 箱:gzszfsab@163.com

  新闻宣传(含图片)及政务信息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联系人:杨  菊

  电  话:0851-6893197

  邮  箱:645383153@qq.com

  附 件: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贵州省省级层面活动方案

  2014年5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贵州省省级层面活动方案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6月10日上午10:00,在贵阳市人民广场(金芦笙面)举行“贵州省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贵阳市政府分管领导致辞;播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系列宣传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作从业诚信承诺;监管部门代表作监管服务承诺;省公安厅通报2013年打击食品安全案件情况;省政府何力副省长作重要讲话。省政府食安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贵州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粮食局、团省委、省科协、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和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参加。(省政府食安委主办,省政府食安办和贵阳市政府食安办承办)

  二、现场宣传活动

  6月10日上午,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即现场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省政府食安办、省文明办等十八家主办单位代表现场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咨询。(省政府食安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贵州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粮食局、团省委、省科协、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主办,贵州日报社、贵州广播电视台、当代先锋网协办)

  三、“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

  举办“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品行业品牌企业,通过媒体报道、公众互动等形式,多元呈现“老品牌”的诚信宗旨、发展沿革、文化传统、经典产品和趣闻轶事,讲述诚信为本、以义取利的“中国故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贵州日报社、贵州广播电视台、当代先锋网承办)

  四、食品安全“五进”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进社区活动,动员基层管理机构和社区志愿者,利用宣传栏、咨询台等社区平台,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进学校活动,针对青少年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进工厂活动,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邀请群众实地观摩,感受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开展进超市活动,围绕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近距离指导广大公众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组织开展进餐馆活动,广泛张贴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海报,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协同共治的浓厚氛围。

  五、部门主题日活动

  6月11日至21日,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贵州检验检疫局、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科协、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等十二部门,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举办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省农委(6月11日)。

  1.举行农业龙头企业(1个农产品企业、1个农药生产企业、1个饲料生产企业、1个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签订仪式,向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相关法律法规书籍、生产指导用书及光盘,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消费指南》,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3.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4.组织各地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等主题日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二)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6月12日)。

  1.举办主题日活动,以贵阳站为主场,各市(州)所在地车站同步开展主题日活动,设立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演示食品快检操作,举行科普知识展览,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

  2.开展“食品安全百家承诺活动”,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站段,向铁路食品供应商、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起诚信倡议,签署经营承诺,切实保障铁路食品安全。

  3.宣传周期间在贵阳火车站及列车上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向旅客发放《铁路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报刊,普及铁路食品安全知识,提升铁路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科学判断能力。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整体评估,收集旅客、职工宣传周活动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开展铁路食品安全监管和科普宣传提供科学依据。

  (三)省经信委(6月13日)。

  1.指导食品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效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2.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和评价人员培训活动。

  (四)省科协(6月14日)。

  1.组织各地科协播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视频,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

  2.组织省科普报告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报告会,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宣传周期间组织省内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接待群众实地参观。

  (五)省工商局(6月15日)。

  1.举办“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主题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座谈,系统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倡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强化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谈”活动,通过报纸专栏、专版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严格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省卫计委(6月16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现场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展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工作进展,宣讲常见食源性疾病的防控知识,并通过网站、微博开展互动。

  2.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进社区”宣讲调研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五要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等知识的基层传播,让群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等专业性强的工作,能够看得懂、有感受、想参与。

  3.举办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培训班,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

  (七)省商务厅(6月17日)。

  1.组织开展酒类知识公益宣传活动,通过专家宣讲、编印资料、图片展览等方式,普及酒类识假防骗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饮酒。

  2.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餐饮、酒类等科学消费知识。

  (八)省粮食局(6月18日)。

  1.举办“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现场开展粮油质量安全、贵州省“放心粮油”工程宣传,粮油政策、消费知识咨询,发放粮油质量安全科普宣传资料,组织贵阳市“放心粮油”企业向社会公开质量承诺并进行产品展示。

  2.举办“贵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

  3.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开设粮油知识普及专栏。

  (九)省公安厅(6月19日)。

  1.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邀请有关专家、实务部门、新闻媒体等共同研究分析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形势,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着力营造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2.适时公布一批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十)省质监局、贵州检验检疫局(6月20日)。

  1.举办“进口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围绕宣传周主题,开展企业承诺、业务咨询、实验室开放、参观航食企业等系列活动,邀请媒体和群众广泛参与,建立消费者对口岸食品安全的信心。

  2.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 组织对所辖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法规宣贯活动,增强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观念。

  (十一)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10日--21日)。

  1.举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专业机构,开设掺假肉类鉴别、食品中甲醛测定、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等专题讲座,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

  2.组织开展贵阳市中学生食品安全科普素质调查,以贵阳市城乡在校中学生、老师为主体,掌握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程度和影响因素、希望了解的内容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学校相关教育情况等,为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供科学依据。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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