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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甘食药监发〔2014〕233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第二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民企陇上行、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金鸡百花电影节等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它重大活动将在我省陆续举办,各市州也相继举办一系列重大节会和活动。为做好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食药监发〔2014〕233号
发布日期 2014-06-26 生效日期 2014-06-26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4842.html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近期,第二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民企陇上行、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金鸡百花电影节等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它重大活动将在我省陆续举办,各市州也相继举办一系列重大节会和活动。为做好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中外宾客和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措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但是,通过近期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规范,协调联动缺乏,技术支撑滞后,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各地要切实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保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集中开展市场整顿
 
  各地要按照节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当地政府的具体安排,在全面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指定接待单位及周边食品消费提供者开展节会前专项整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要以旅游景点、车站机场餐饮业、农贸市场、接待宾馆和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安全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以粮、油、肉、水产品、饮料、酒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要结合我省实际和节会特点,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假酒中毒和投毒等;要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婚丧嫁娶和亲友聚会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
 
  三、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甘肃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模、内容、人数等,对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评估。对监督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及时要求主办单位予以更换。要选派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督人员,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全程驻点监督制度,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实施现场食品安全快速监测,必要时抽样进行实验室检测。要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重大活动食品留样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要创新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法,对接待单位食品及原料供应者进行延伸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确保节会期间食品安全。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以普及预防食物中毒知识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指导宾客和公众科学应对食物中毒事件。要加强对定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重大活动期间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调查和控制,并按照监管职责和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重视节会期间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从快从速处理食品安全举报和投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严肃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处置不力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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