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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东工商发〔2014〕64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
发布单位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
发布文号 东工商发〔2014〕64号
发布日期 2014-04-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ds.gov.cn/dsq_xxgk_new/czglbm/wjgsj/201406/t20140603_1140412.html
各工商所 :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
 
  2014 年4 月11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之年,也是面对新的改革形势,新的任务环境,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部门“基础工作促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提效能”的总体要求,以“夯实基础、规范执法、高效服务”为目标,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加强食品监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食品经营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努力开创东胜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的总体部署和政府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的任务目标,工商所要全面落实责任制,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监督食品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继续加强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推进诚信自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
 
  2014 年要继续落实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坚持局长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负责人,各基层工商所所长是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认真落实好“网格化”监管责任,划片管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模式的优势,确保辖区食品安全。
 
  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分别与大中型商场、超市经营者,农贸市场主办者,食品批发商和食品店经营者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明确食品经营者所应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要继续加大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各项制度的力度,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工商所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要给予行政处分;对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抓好食品流通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
 
  抓基础,促规范是今年全市工商系统的重点工作。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规范许可行为,也是今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自治区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及在食品流通许可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统一提交材料标准,统一受理审查核准程序,规范开展食品流通许可工作,促进东胜区食品流通许可规范化运行。
 
  二是要继续加强食品经营者基础数据库规范化建设。要结合食品流通许可证换证工作继续加强对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涉及食品方面的电子监管数据进行补录和修正。一方面,要将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使用前,领取使用排版方式打印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档案材料信息全部补录入综合业务系统。另一方面,要结合数据补录工作,对属于本地区的所有食品经营户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错误数据要及时纠正,确保综合业务系统中食品许可和食品监管数据准确率达到100%。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 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是基层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落实“两图一书”监管工作要求,划分网格化责任区。要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行为、食品质量”为重点,认真落实“六查六看”职责,强化执法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经营业态和经营场所的特点,明确具体监管内容,采取不同监管方式,提高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在日常食品监管中注意保留监管“痕迹”,每次巡查均要将检查整改意见书或检查登记表留存业户备查,让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有效防范履职风险。
 
  (四)抓好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在总结、分析2013年度食品抽检结果的基础上,按照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和东胜区食安办要求,认真完成我局制定下发的《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根据食品消费特点,合理确定重点食品抽检品种、数量与批次。
 
  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结果管理。要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信息通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抽检结果,特别是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每季度末向分局食品股报送一次,分局汇总后报至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抓好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软件应用
 
  一是要充分运用好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食品许可监管软件。要认真学习、深入了解软件内容、程序、操作要领,最大限度地发挥软件的效能作用,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商中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软件的使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管理软件,建议经销商及时更换。至2014年底,辖区内100%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80%的食品批发户实现信息网格化监管。
 
  (六)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2014 年,要根据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和东胜区食安办要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反响较大的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注重整治实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整治:
 
  1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2 .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3 .深入开展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4 .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5 .深入开展柜台出租方、市场主办方专项整治行动。
 
  6 .深入开展对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行为。
 
  7 .深入开展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8 .按照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和区食安办要求开展其他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每项专项整治都要有部署、有总结、有案件、有典型事例。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树立一批典型的目的。
 
  (七)抓好食品违法违章案件查办工作
 
  2014 年,要继续加大、加强食品领域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办工作。要根据辖区食品领域违法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查办措施,结合日常巡查、抽样检验、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工作方式,加强执法办案。重点查办以下几方面案件:一是要继续查办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案件;二是要查办经销假冒伪劣、变质过期食品行为案件;三是要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四是要查办预包装食品标签方面违反法违规案件。五是要加大力度查办市场主办方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行为案。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八) 抓好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经营者制定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规范指导,监督引导其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及时制止、纠正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与能力,推进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务院食安办印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 2011 - 2015 年)》,了解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2014年关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方法明确。二是要结合每年“ 3 . 15” 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进商场、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要加强与地方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坚持正确的新闻宣传导向,开辟食品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水平。四是要结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和续期登记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开岗前教育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2014 年,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时间不低于40小时,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面达到50%以上,对新开办的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自主管理的能力。
 
  2.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要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一票通”使用制度,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自律制度落实力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食品销售关,食品退市关,不断促进食品经营者增强法制观念和诚实守信意识。
 
  (九)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创建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是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自律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发挥示范作用,保障食品安全意义重大。2014年,要加强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国家工商总局“五个统一,四个规范”为标准,创新工作思路、方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培育、指导食品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活动。
 
  (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014 年,要继续加强对全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监管能力水平。 一是要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 “分级分类”培训,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今年每人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知识培训。
 
  (十一)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2014 年,为加强食品经营者进货源头监管,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要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信息通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逐级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
 
  (十二)抓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014 年,分局将按照《鄂尔多斯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局应急预案,并至少要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通过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强化应急 队伍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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