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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城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水府办发〔2014〕168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水城县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水城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水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水府办发〔2014〕168号
发布日期 2014-08-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shuicheng.gov.cn/article.jsp?id=11315&itemId=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水城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8月5日
 
  水城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4〕1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质量考核工作,深入推进质量兴县工作
 
  (一)加快推进质量兴县工作。进一步健全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召开全县质量兴县工作会议,部署全县质量发展工作。
 
  (责任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质量兴县成员单位)
 
  (二)健全质量考核机制。按照省市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与发展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和完成好市政府对我县的质量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目标办。配合单位:质量兴县成员单位)
 
  (三)完善质量发展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县质量奖管理办法,推进名牌产品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加快质量创新与升级,提高综合质量水平,确保质量兴县有效推进,激励企业积极申报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列在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品牌建设
 
  (一)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质量首长负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
 
  (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围绕重点行业、产业,实行分类指导,梳理帮扶企业名单,培育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贵州省名牌产品、贵州省著名商标等工作,同时完善名牌、商标保护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县企业的知名度。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财政局)
 
  三、切实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带动作用,开展种子、农机、化肥、农药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饲料和兽药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等的监测计划,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推动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二)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酒类、饮料及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三)强化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儿童用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汽配、建材、电子电器等消费品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双打”等专项行动。加强车用油品的质量监管,开展汽车产品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对电线、电缆、电动工具等产品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四)推动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学校、医院建设工程和重点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的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高层住宅小区、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保障重点工程和设备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
 
  (五)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在旅游、金融、电信、邮政快递、汽车售后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工作。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质量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服务业违法行为查处机制,促进服务业质量水平逐步提升。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文广局、县金融办、县交通局、县邮政局)
 
  (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实施生态文明城市和循环经济城市创建工程,推动企业排污达标,推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国家标准,落实认证认可、生产许可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开展淘汰、改造老旧低效锅炉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质监局)
 
  (七)完善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建立健全产品、工程、环境、服务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工作制度建设。完善12315、12365、12312、12301等质量申诉投诉平台,畅通质量申诉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质监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
 
  (八)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重点保护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贵州省名牌、贵州省著名商标,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畅通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渠道,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及时公告曝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的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
 
  四、加强质量基础工作,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一)改进和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强自主创新、高新技术、循环经济、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企业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向标准化生产的转变;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以金融、电信、现代物流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重点产品、服务质量、品牌建设、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邮政局)
 
  (二)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完善全县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突出做好重点产业和医疗卫生、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做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开展机动车、建筑材料、实验室资质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标准,指导帮助企业申报质量ISO9000、环境ISO14000、职业健康安全OHSAS18000、食品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及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等产品认证,做好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
 
  五、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一)组织开展质量信用等级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县内企业申报质量奖、名牌产品和质量信用等级工作,逐步完成企业质量信用建档工作;组织已获得质量信用等级A级企业申报AA级企业。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
 
  (二)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广泛宣传引导,通过企业自律、行业协会、部门监管等方式督促企业信守质量信誉,并全面准确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建立部门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
 
  (三)强化质量信用信息监管力度。制定完善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措施,扶持质量诚信企业,惩治失信企业,严惩严重失信企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
 
  (四)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和监管部门质量管理在职人员质量教育培训,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一线产业工人的质量意识和职业技能。同时加大监管部门一线质量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质量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质量兴县成员单位)
 
  (五)进一步加强质量宣传教育。精心组织2014年“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质量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质量基本知识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质量宣传氛围;动员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县质监局)
 
  (六)健全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组织召开质量兴县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责任单位: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加强质量考核管理。开展质量安全与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质量考核责任,考核管理工作由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和县目标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县目标办考核为主,根据考核结果,对质量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标签: 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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