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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要求,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
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7-13 生效日期 2022-07-13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促进消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阳江市促进消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要求,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远近兼顾、综合施策,创新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打造消费升级平台,提升传统消费能级,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容提质。力争2022年,全市新增限上商贸企业70家以上,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力争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10亿元,年均增长6%。

二、重点措施

(一)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

1. 开展发放消费券活动。2022年安排4100万财政资金开展发放消费券活动,重点用于汽车、家电、零售、餐饮等领域消费。引导参与活动企业按照适当配比增加投入,主动配合开展优惠让利促销活动,放大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通过发放消费券,力争拉动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在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和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面向在我市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叠加发放价值2000元的通用消费券,同时引导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推出每台车平均让利3000元以上的优惠举措。每年利用元旦、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举办大型汽车展销会,持续释放居民汽车消费潜力。力争2022年我市汽车消费实现正增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 开展家居家电促消费活动。利用开展发放消费券活动,安排一定资金额度发放家电消费券。组织家电经销企业开展家电惠民、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等主题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到线下实体消费。力争2022年我市限上家电销售增长2.6%以上。组织建材家居经销企业开展家装家居节等促销活动,推出让利促销优惠,刺激家居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 开展“乐购阳江”促消费活动。开展夏季“家520”购物节、秋季美食节、冬季“123”买年货和商圈(步行街)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打造“乐购阳江”消费品牌,活跃消费氛围,释放消费潜力。力争2022年我市限上商品零售增长3%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 开展“美食阳江”促消费活动。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阳江美食品鉴会,评选阳江名店、名菜、名点、名厨,打造阳江美食品牌。以新都汇广场获评省级“粤菜美食街”为契机,组织各县(市、区)建设特色美食街。发布阳江美食地图和首批阳江特色菜品团体标准,推广阳江特色美食、优质食材,促进餐饮消费回升。力争2022年我市餐饮收入增长3%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 开展暑期亲子促消费活动。组织各大百货、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围绕暑期消费主题,设置暑期亲子消费场景,举办各色各类促消费活动,吸引市民到线下实体消费。适当发放文旅、体育等领域消费券,促进文旅、体育消费。鼓励餐饮住宿场所设置亲子套餐、亲子套房,鼓励旅游公司推出博物馆—百乐演艺中心—风筝馆—阳帆豆豉非遗馆、十八子刀具博物馆—漆艺博物馆—东平镇大澳渔村、南海I号海上丝绸博物馆—海陵岛谷寮村—海陵试验区双丰新屋村民族风情博物馆—海陵试验区红树林湿地公园等亲子研学线路,营造热烈的暑期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 开展金融助商惠民活动。联合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助商惠民活动,2022年投入优惠资金500万元左右,推出消费补贴、消费满减等优惠措施,覆盖餐饮、商圈、超市百货等便民惠民消费场景,带动消费者打卡体验,促进消费回补。〔责任单位: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 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金融信贷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降低住房贷款利率,提升按揭贷款审批放款效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发放购房消费大礼包。结合发放消费券活动,对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发放5000元的消费券包,用于家电、餐饮、商超领域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发展电商新业态

9. 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一批本土特色显著、功能完善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23年底前力争培育1-2家年销售额超5亿元的本土电商企业。力争引进1家以上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在我市设立中转仓,为电商企业提供专业仓储、订单管理、拣货分拣、物流派送等服务。设立市电商产业园,设立直播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新型人才培训机构,吸引供货、销售、报关、物流等上下游企业入驻,加快电商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 丰富发展电商服务模式。配合商务部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促销活动,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直播营销、内容营销、社群营销,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等销售新模式,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 打造阳江刀剪商贸展示交易平台。开设阳江五金刀剪之都电商直播平台,打造阳江刀剪区域品牌,建设集五金刀剪产品交易、展览展示、检验检测、设计研发、工业旅游、电子商务、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国际级五金刀剪交易和展示中心,提高阳江刀剪行业国内外影响力和美誉度。高水平办好刀博会,创新办展方式,推动线上线下同步互动、相互融合,探索“走出去”办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发展夜间经济

12. 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依托特色商业街区、商圈、旅游景点和具有夜间消费习俗的街道,增加特色餐饮比重,形成美食名吃、体验娱乐、文化休闲等消费场景,打造1-2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依托体育馆、图书馆、电影院、文化艺术中心等载体,建设文体休闲消费型夜间经济集聚区。各县(市、区)依托自身优势建设1个以上县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 打造历史文化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以“历史体验+餐饮休闲”为聚客元素,挖掘市区太傅路、河堤路、石觉寺等具有优秀传统文化和工业文明痕迹的历史街区文化,营造文旅商消费体验环境,打造鼍城文化夜间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江城区人民政府)

14. 开展“夜游海陵”体验活动。在南海开渔节等时间节点举办特色旅游文化节,鼓励景区推出夜间游览服务,开展灯光节、沙滩音乐节、啤酒节、暑期露营节等夜游活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带动地区休闲、文化娱乐及商务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海陵试验区管委会)

15. 繁荣夜间消费体验活动。以“夜阳江·潮生活”为主题,举办灯光夜市、草地音乐节等特色夜市活动,搭建“夜游、夜赏、夜购、夜品、夜娱”等主题场景,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鼓励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食堂”、24小时便利店等业态。围绕东汇城、盈信广场、新都汇、新达城等商圈开展夜间促消费活动,举办夜间电子竞技、桌球、手冲咖啡等比赛,吸引年轻人集聚消费。推出阅读、电影、演出、展览等文化消费夜间优惠措施,鼓励景区实行夜间门票减免、打折等惠民举措。制定夜间消费热力图,强化夜间消费活动信息指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商圈消费

16. 打造特色商圈。培育百利广场、东汇城、新达城、盈信广场等示范商圈,加快商圈提档升级,推动设施改造、品牌集聚、业态互补、错位发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商旅文协同、购物体验结合,打造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潮玩潮购等功能业态于一体的阳江特色商圈和城市消费名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 推动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推动新都汇时代广场围绕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和规范管理运营六大任务,加快软硬件设施提升。组织新达城时代广场、阳春东湖广场申报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鼓励步行街优化业态结构,推动步行街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18. 打造“漠阳味道”消费品牌。鼓励A级旅游景区在售货点、超市、特产店等开设“漠阳味道”展销中心和体验店,让消费者现场观看、制作、品尝特色农产品和传统美食小吃。在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开设“漠阳味道”产品销售专区,利用电商平台开设“漠阳味道”旗舰店,打造“漠阳味道”产品“线下体验+线上购买”新消费模式。利用有关展会、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漠阳味道”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动漠阳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建设,规划建设全链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专业海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仓储物流中心,打造一体化多功能交易、标准化共享食品加工产业园。推动南粤海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打造集仓储、加工、批发、零售、冷链物流运输于一体的水产品集散中心。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推动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村级田头仓储保鲜等流通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2022年全面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培育一批优秀示范标杆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 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发挥核心景区、遗址遗迹和名镇名村等旅游资源优势,精心组织策划海陵岛海丝文化休闲游、阳东渔家风情之旅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乡村民宿产业,推动海陵岛山底村、谷寮村以及阳春市高村等打造地方特色精品民宿客栈,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1. 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组织阳西县、阳东区申报国家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组织阳西县申报省消费节点县,促进镇(街道)消费扩容升级。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镇(街道)和农村,提高乡村品质消费品供给,培育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县域商贸流通企业,改造、建设15个以上镇级商业超市。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开拓镇(街道)售卖网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推动商贸企业升限纳统

22. 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建立准限上潜力商贸企业名录库,积极推动一批优质准限上企业及时升限纳统,力争2022年新增70家以上限上商贸企业。对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社消零统计的企业参照《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中对“新升规”工业企业奖励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阳江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3. 推动商贸企业数据回流纳统。鼓励新开办的商贸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引导我市商贸企业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推动分支机构增加在我市纳统份额,确保销售数据如实回归我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阳江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促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谋划,细化促消费工作措施。市商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方案各项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推进促消费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促消费活动的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报道。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平台,对促消费活动进展、政策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多渠道宣传报道,及时宣传解读促消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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