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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食药监食生〔2015〕25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省局2015年重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重点食品生产监管,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现就加强重点食品生产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食生〔2015〕25号
发布日期 2015-04-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chiz.ada.gov.cn/chiz_ada/wjtz/2015-04-30/114487.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局2015年重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重点食品生产监管,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现就加强重点食品生产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督促食品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省局确定把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用水、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5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食品生产加工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制度建设。结合省局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措施,积极探索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科学确定重点食品企业的风险等级,细化监管措施。积极推动在重点食品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最严的监管制度,强化对重点食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和监管。
 
  (二)严格行政许可。要充分发挥行政许可在维护食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标准要求、严格审查流程、严格规范审查行为,从严审查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许可条件和审查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切实把住食品生产准入关。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期停产、转产企业,及时注销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获证准入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查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对规模小、条件差、管理混乱的企业,推动地方政府予以综合治理、优胜劣汰,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生产条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要切实加强对生产加工部分重点食品的小作坊的监管,彻底摸清底数,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四)严格监督抽检。要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结合总局、省局监督抽检计划,科学确定本地监督抽检计划。要突出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项目和指标,扩大抽检的覆盖面,增加重点食品抽检频次和采样量,全面分析检验数据反映的本地食品安全风险,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要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依法从严处置。
 
  (五)严格风险管理。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对食品安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大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力度,特别是对高风险高敏感性的食品要实施重点监测、跟踪监测、持续监测,对监测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风险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不断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机制。
 
  (六)严格行政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滥用标签标识、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针对重点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对形成区域性问题的重点食品要组织开展区域整治,对危害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重点食品违法案件,要提请公安机关及早介入、联合执法。严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到食品生产环节。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开展本地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
 
  (一)细化监管方案。省局原则上不再下发单一食品品种的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地区需要严加监管的重点食品品种,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提出重点食品的监管任务和具体措施,因时因地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方案能落实、措施可操作、整治见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食品生产监管的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注重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推进重点食品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把重点食品生产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准确掌握重点食品监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食品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报送加强重点食品监管的做法、经验和成效。省局将适时组织交流研讨,开展相关制度研究,推动构建重点食品生产监管和综合治理的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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