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酒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核心提示:
现将《2017年全省酒类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安排落实。
现将《2017年全省酒类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安排落实。
发布单位 |
山西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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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17-02-27 | 生效日期 | 2017-02-27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docsx.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3a363331-800c-41b9-aea3-96e7d2655a3e |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7年全省酒类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安排落实。
山西省商务厅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2017年全省酒类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围绕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十三五”期间促进酒类流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以提升全省酒类流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线,一手抓规范,一手抓促进,强基础,搭平台,拓载体,扩渠道,建机制,引领完善酒类品种、品质、品牌供给,促进新型营销方式应用,提高酒类流通行业现代化水平,确保全省酒类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具体任务
一个目标(提升全省酒类流通管理科学化水平),两个着力点(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酒类经营诚信建设),五项重点工作(酒类流通监管制度改革、市场流通专项检查、电子随附单、拓展省外境外市场、企业诚信经营)。
三、主要工作
(一)按照商务部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改革
积极贯彻落实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和监管制度改革,加快转职能、减审批、优服务步伐,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商务部门履行职责、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的新要求。
一是研究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新形势下全省酒类流通工作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是明确监管职责。推动市县商务部门完善内部机构职责的配置,形成省市县酒管工作的协调运转。
三是取消酒类零售备案,完善酒类批发经营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放开酒类零售备案管理的基础上,依照《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简化酒类批发资质的许可证管理,围绕优化酒类经营主体,支持鼓励酒类经营者扩大经营规模,发展新型营销模式。
四是适应酒类经营主体、酒类市场多元化发展的新情况,围绕维护酒类经营的规范秩序,防范违规酒品的上市流通,指导市县商务部门深入推进本区域新上市酒品备案登记的工作。
五是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行业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监测统计工作对行业监管和行业服务的基础作用,建立监测统计信息数据采集企业库,落实数据采集的方式和途径,做好定期分析汇总。
(二)根据市场形势需要,组织开展酒类流通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酒类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2017年重点加强五个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酒类网上交易的查验监督。通过对网上自营者、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者监督检查,重点对网上经销者资质、所售酒品的跟附凭证进行查验,严格查堵违规酒品的网上流通。
二是加大名优酒市场渠道的查核监督。重点做好对名优酒授权经销协议、特许经营协议、跟附凭证的查核查验,严格规范购销渠道。
三是加大进口酒市场的检查整治。加强对进口酒国内代理商经营资质、进口酒品跟附证明以及进口酒在国内流通的相关凭证的查核处理,查堵违规进口酒进入市场销售。
四是严格散装白酒监督检查,散装白酒按照固定店铺、贴标销售的规定进行销售,并查验相关跟附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是加强酒类物流的检查监督。鉴于酒品运输环节的跟踪检查是查堵违规酒品上市的重点环节,加大查核托运酒品跟附凭证,对货单不符或无单跟附的酒品进行查核处理。
(三)启动全省酒类流通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抓好酒类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提高酒类流通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在启动全省酒类流通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推广使用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有效提升全省酒类流通监管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完善山西省酒类管理平台的应用。推进酒类企业资质情况的录入,确保酒类批发企业实现全部录入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提高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抓好平台年检功能的应用,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录入年检表信息,完成好年度行业分析报告的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酒类管理平台信息服务载体作用。在做好平台年检、统计的同时,突出平台信息服务作用,增设必要板块,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桥梁作用。
(四)支持酒企走出去,进一步做好拓展酒类市场营销渠道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品牌营销。围绕提高我省酒类品牌在国内外知名度及市场份额,组织品牌企业参加系列促销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对外影响,发展新的营销市场渠道。继续组织参加2017年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2017年全国糖酒大会、2017年中国甘肃武威葡萄酒大会等大型专业展会,组织省内品牌白酒、葡萄酒生产企业进行集中展示和推介,组织省内酒类经销商参加采购洽谈、贸易合作;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区域性和专业性酒类展销会,帮助企业了解市场、结识客户、拓展销售渠道。
二是做好酒类电商服务工作。帮助酒类产销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酒类网上销售,帮助更多酒类企业进入网上交易平台。积极协调落实政策扶持,帮助酒类企业扩大营销规模。
三是积极组织我省酒类知名品牌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澳大利亚墨尔本国际食品饮料展、法国波尔多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美国迈阿密国际葡萄酒博览会等境外专业展会,开展境外贸易推介,开拓国际市场。围绕促进酒类国内、国外营销的协调发展,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汾酒为代表的晋酒知名品牌进入国外市场。
(五)围绕酒类企业诚信经营主题,深入推进酒类长效工作的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酒类行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同中国酒业商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的联系合作,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大行业业务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和人员数量,完成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增经营企业要做到培训工作全覆盖。
二是积极组织指导开展酒类经营诚信活动。依托全省各级酒类(商)协会作用,继续开展“放心酒示范店”评选工作,并引入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做好与媒体的互动合作,借助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或重要节假日的时机,突出以“真品售酒、实价售酒”和“科学饮酒,理性饮酒,文明饮酒”为主要内容,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诚信承诺宣传活动。同时,适时组织协调酒类企业开展酒类品鉴、酒类营销专题活动,促进酒类行业在全社会提升影响力。
三是建立完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生产经销企业联系制度。加大与重点生产企业的工作联系及合作,定期与生产企业交流沟通,围绕专项工作的开展,联合做好净化销售渠道、拓展销售市场的工作。加大与(商)协会的工作联系,发挥协会的平台作用,依托协会做好商品展销、市场调查、统计分析、宣传培训、行业自律等工作。加强与工商、食药、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办理的协调机制,推动部门合作的新模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合作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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