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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息烽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息烽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息府办函〔2017〕37号
发布日期 2017-04-13 生效日期 2017-04-13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ygov.gov.cn/art/2017/4/13/art_13186_1151975.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息烽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3日
 
  息烽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63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24号)统一部署,推动我县大数据、物联网、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加快我县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采集记录其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形成重要产品信息平台,从而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促进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县重要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食品的追溯覆盖率达到60 %以上,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及危险品追溯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成统一的追溯数据交换平台和追溯信息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配合建立全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按照省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要求,配合市级建立完善全市追溯数据统一共享机制,强化追溯数据的互联互通。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第三方对追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充分挖掘追溯数据的市场化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有关部署,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流通追溯平台,整合生产、流通追溯信息,形成全程追溯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
 
  2.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辣椒制品、白酒、茶叶等产品为主,督促和指导生产流通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上游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
 
  3.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药品制剂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实现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
 
  4.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兽药、饲料、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为主要品种,以生产流通信息为核心,建立农业投入品信息追溯系统。(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5.推进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6.推进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实现与危险品信息化追溯体系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生态文明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的原则,充分发挥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业枢纽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动全产业链共同打造信息化追溯体系;电子商务企业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实行线上线下一体的追溯体系;积极支持外贸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完善标准规范。针对不同产品生产流通特性,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和企业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相应的追溯技术规范和标准,实现追溯信息的完整、追溯方式的简便、查询方式的迅捷。(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网信办)
 
  (三)发挥认证作用。按照国家认证制度改革要求,鼓励和支持将追溯管理内容纳入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的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有机产品等认证;鼓励第三方机构切实执行国家认监委制定和发布的追溯管理认证制度,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市场化认证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
 
  (四)鼓励协会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影响力和覆盖面,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投资建设追溯信息平台,在行业内推广和使用追溯系统,形成行业规范;鼓励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积极探索追溯管理和服务方式创新。(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拓展数据应用。各部门要加强追溯数据的分析与成果应用,发挥追溯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推进行政电子化监管。同时,在依法加强数据安全和保障的基础上,逐步推动追溯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一些商业化增值服务,实现追溯体系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并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工作推进,各牵头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各自负责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鼓励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传播追溯理念,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社会氛围。结合各项追溯体系建设进度,开展建设成果宣传,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证索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四)按时高效推进。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和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有序推进全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同时,按照省、市直相关部门出台的重要产品目录,明确我县追溯产品范围,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全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标签: 产品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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