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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86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核心提示: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内政办发〔2016〕186号
发布日期 2016-12-21 生效日期 2016-12-21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mg.gov.cn/xxgkml/zzqzf/gkml/201701/t20170109_593545.html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推动我区商务事业转型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关键时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部《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商务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商务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区商务系统加快转变商务发展方式,努力搞活流通,促进外贸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市场稳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国内贸易稳步提高、对外贸易稳中有进、利用外资迅速增长、对外经济合作不断扩大、口岸功能显著提升,为“十三五”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内贸易快速发展,流通现代化加速推进。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跨区域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大宗农畜产品产区错峰冷藏设施、农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等项目进展顺利。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全区建设改造万村千乡农家店暨便民连锁超市1.6万个,配送中心146个,乡镇商贸中心27个,信息化改造农家店8100个。现有5000平米以上大型商业网点708个,比“十一五”末增加70%,年均增长11%。消费品市场持续扩大,消费升级步伐加快,2015年全区社会销售品零售总额实现6107.7亿元,与2010年相比年均增长12.5%。
 
  外贸规模持续扩大,贸易结构逐步优化。“十二五”期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人民币汇率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原材料成本不稳以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对外贸易稳步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累计完成进出口额625亿美元,为“十一五”期间的1.7倍,年均增长7.9%。其中:累计出口248亿美元,年均增长11.1%;累计进口377亿美元,年均增长5.7%。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五年累计进出口额88.3亿美元,年均增长6.7%。2015年,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区出口总额的23.9%,进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取得了新进展。
 
  利用外资迅速增长,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十二五”期间,我区利用外资领域不断拓宽,质量明显提高,投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五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完成197.8亿美元,是“十一五”期间的1.53倍。外商投资不仅涉及能源、化工等传统领域,还扩展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业零售、金融服务等领域;制造业、农牧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领域利用外资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外商投资的增长有效弥补了内资短缺的不足,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和税收。
 
  对外经济合作逐步拓展,“走出去”战略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以俄蒙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在开拓海外市场、扶持优势企业“走出去”、加强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特别是与俄罗斯、蒙古国及毗邻地区在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森林采伐、木材加工、农畜产品加工、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取得重大进展。中方协议投资额五年累计完成73.8亿美元,年均增长33.8%。
 
  口岸功能明显提升,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区口岸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口岸数量增多,布局趋于合理,通关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口岸互联互通和区域合作成效显著,已形成铁路、公路、航空、陆港等多种通关方式并存的口岸开放格局。“十二五”期间,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累计达33986.6万吨,是“十一五”期间的1.8倍;出入境人员累计2321.7万人次,是“十一五”期间的1.2倍;出入境交通工具累计664.7万辆次,是“十一五”期间的1.6倍。随着口岸建设和口岸环境的改善,口岸对外开放潜力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区口岸经济运行指标全面增长,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明显。
 
  (二)“十三五”商务发展机遇和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期间,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发展,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大调整将推动全球经济发展格局大变化,国内经济结构逐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给我区商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发展的机遇。一是全球总体稳定的商务发展环境。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但世界贸易秩序经受了考验,各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仍然在世贸规则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实施,通过施行贸易磋商机制,没有出现大范围逾越世贸规则擅自提高关税、限制进口的极端情况出现,全球贸易和投资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可以预见,“十三五”期间,经贸合作仍将保持合作共赢态势,为商务发展提供稳定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深入推进。应对全球经济格局的重大调整,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旨在共同打造开发、包容、均衡、惠普的全球经济合作框架,促进经济自由有序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掘区域内市场潜力,提升经贸合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赞成中蒙俄三国加强沟通和配合,要求尽快完成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中蒙现已就加快推进中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和蒙方草原之路倡议对接达成共识,双方可在推动具体项目的同时,探讨商签两国政府间关于发展战略对接协议。我区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特别是在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传统和文化优势、经济结构互补优势,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开放式经贸合作水平。三是国内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十三五”时期,我区进入城镇化加速阶段,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将达到65%。城镇规模的扩大必然带来消费规模的迅速扩张。此外,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也将极大地改变贸易的时空格局。新型工业化迅速推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及政策创新,将进一步提高内贸效率。以互联网、现代物流等新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将有力促进内贸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提升。面向农村牧区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将加快相对薄弱的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和功能升级,有利于农畜产品流通和提高农牧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四是内蒙古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定位更加明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融入全国、走向世界,形成充满活力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一系列与时俱进的部署安排,将有利于促进我区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布局,深化对俄蒙、东北亚地区、港澳台、东南亚、中亚、西亚和欧洲国家的紧密深层次交流合作,拓展商贸发展空间,增强商贸发展动力。
 
  面临的挑战。一是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外需增长动力不足。国际金融危机重挫全球经济,世界经济开始进入缓慢复苏阶段,从发展趋势看,这种复苏势头继续保持,但增长速度明显回落,经济增长速度短期内难以全面恢复到危机前水平。从供给面看,传统产业全球产能过剩的矛盾长期存在,而新能源、新材料、低碳技术等新兴产业带动世界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从需求面看,金融危机带来高失业率和金融去杠杆化,欧美国家形成了高赤字局面,使得政府不得不实行财政紧缩政策,导致欧美国家消费市场短期内难以恢复元气。二是国际贸易竞争加剧,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在后危机时代抢占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各国纷纷围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包容性发展,推出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寻求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战略层面竞争凸显的同时,各国也加剧对国际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的争夺和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发达国家为转移国内矛盾,采取各种保护主义措施挤压他国发展空间。全球贸易摩擦进入新的高发期,贸易摩擦方式呈现多样性、综合性和隐蔽性特点。三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对外贸易质量亟待提高。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增加,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商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性进一步增强。国际国内市场联系更加紧密,国内贸易领域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我区总体上仍处于全球经济价值链分工的低端环节,大部分外贸企业在技术创新、标准制订、营销网络和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地区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四是贸易质量总体偏低,商务有待转型发展。我区现代流通体系还不完善,市场调控手段仍不健全。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总体还比较粗放,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出口产品不多,对外贸易产业支撑需进一步增强。利用外资结构不尽合理,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亟待突破。企业跨国经营规模偏小、经验不足、管理人才匮乏。口岸基础设施和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滞后,口岸经济发展与我区口岸大区地位不相适应,商务领域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
 
  未来五年,我区商务经济面临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双重使命。我们既要审时度势、增强机遇意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必胜信心,同时要未雨绸缪、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估计到存在的问题和不利因素,密切跟踪并主动应对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努力在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开创我区商务发展新局面。
 
  二、“十三五”商务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一带一路”战略为统领,以提高商务发展质量为核心,以推动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内需为重点,在利用两种资源中培育新的发展优势,在挖掘两个市场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推动全区商务经济在结构调整中转变方式,在转变方式中调整结构,增强商务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增添商务发展活力。将创新商务发展和转变商务发展方式置于商务工作的核心位置,不断推动履行职能方式的完善与创新,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高商务发展质量和效率上,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以电子商务引领流通业变革创新。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新趋势,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紧密结合,使提升传统优势与培育新优势紧密结合,推动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形成创新引领商务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协调发展,加快商务发展转型。正确处理好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以及“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统筹发展关系。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统一大市场大流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努力推动“优进优出”战略,实现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智并举、内需与外需互动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增强商务发展能力。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商务发展方式的重要导向,鼓励低碳绿色消费,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优化外商投资方向,增强对外经济合作的社会责任,促进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融入全球经济体系。顺应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趋势,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抓住国家协调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有利机遇,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形成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的对外开发新格局。积极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扩大对东北亚的开放,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的重要枢纽;密切同港澳台及东南亚的交流合作,拓展向南开放的新空间;加强同中亚、西亚和欧洲的经贸往来,构筑向西开放的国际经贸大通道。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对外合作领域。
 
  ——坚持共享发展,助推我区民生改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商务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商务领域一系列惠民利民工程,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商务发展的社会效益。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努力为百姓创造便利、实惠、安全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三)发展目标
 
  ——国内贸易。全面提升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能力,大力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测体系、商业信用体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和市场体系。“十三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2020年达到9840亿元。
 
  ——对外贸易。“十三五”时期,外贸进出口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力争到2020年,进出口额达到190亿美元左右。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份额,努力扩大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8%以上,2020年达到20亿美元。
 
  ——利用外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十三五”期间,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4%,2020年达到45亿美元。提高在农牧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养老服务业等领域利用外资比重,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
 
  ——对外经济合作。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俄蒙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对外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空间,不断完善外经监管服务体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十三五”期间,对外投资加快发展,对外中方协议投资年均增长15%,到2020年中方协议投资额达到34亿美元。
 
  ——口岸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口岸建设投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口岸通关环境,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快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口岸通关三项指标年均增长8%左右,力争到2020年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超过1亿吨,出入境人员520万人次以上,实现我区从口岸大区向口岸强区转变,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促进沿边经济带开发开放。
 
  三、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一)倡导资源节约型消费。大力提倡低碳消费、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消费,适度控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制度。推动完善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开展生态设计产品评价,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构建绿色供应链。落实流通领域节能和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引导流通企业加快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改造。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工作,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市场、饭店。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完善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拍卖等交易方式,盘活二手车存量。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二)引导新型服务消费。积极推动以培育消费新业态、建立完善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消费结构升级。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培育开发适合我区的专业化、系列化老年用品市场和老年保健、医疗、家政、陪护等服务消费市场。适应新生代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积极发展时尚化、品牌化、个性化和定制式消费服务。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的分类指导,增加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培育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等生活性服务消费。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促进其有序发展。加强品牌建设,重点支持品牌消费,引导部分中高端商品消费,促进居民消费由保障型向品质型转变,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双提升。
 
  专栏:消费结构升级重点工程
 
  1、品牌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培育和申报新品牌,引导第三方机构或商贸物流企业围绕品牌培育开展品牌孵化。打造电商品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探索建立个性化消费的C2F电子商务品牌。鼓励产业集中、特色明显的地区创建地理标志、国家驰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2、区域消费城市建设工程。鼓励和支持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通辽等若干区域特色突出、基础条件优越、辐射范围广阔、拉动消费明显的城市加快建设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区域性消费城市,发展跨境电商、商品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业态,打造国家级商圈。
 
  3、新型生活服务消费工程。支持发展旅游休闲、健身养身、养老健康、教育文体四大领域消费工程,满足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三)促进生活服务消费。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体系,启动全区家政服务运营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及中小型特色家政企业。建设高标准家政服务网络,整合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等网络和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十三五”期间争取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3万人次。加大餐饮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引导和鼓励具备中央厨房设施、原材料统一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健康配餐、老年供餐等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针对养老服务需求,
 
  专栏:生活服务消费重点工程
 
  1、家政服务业培育工程。支持培育打造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及中小型特色家政企业。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争取累计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3万人次。
 
  2、养老服务社会化工程。发挥自治区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3、新型养老服务业工程。支持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平台,提供健康咨询 、居家养老等新型养老服务项目。在全区每个盟市支持打造1个具有影响力的大型养老服务企业集团。
 
  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城市社区、街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养老服务新模式,丰富养老方式,规范养老服务,提升养老质量。开拓高端和个性化生活服务消费市场,鼓励发展注重体验、崇尚品位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合理布局高端休闲游乐基础设施,培育服务品牌。发展智慧生活消费,推动“互联网+服务”发展,促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的推广和应用,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
 
  四、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一)优化流通区域布局。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科学合理规划全区流通节点城市和旗县,进一步完善全区流通网络布局。紧紧依托国家“三纵五横”骨干流通大通道中的东线沿海流通大通道、西线呼昆流通大通道和西北北部流通大通道,着力构建联结东西、贯穿南北、畅通高效的全区流通大通道,发挥国家流通节点城市的辐射作用、区域流通节点城市的带动作用,形成若干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和流通节点城市,提升呼包鄂和“蒙东”两大流通区域的带动和协同能力。
 
  (二)完善内贸流通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引导企业推进农畜产品流通领域改革创新,推进跨区域农畜产品流通。加快构建以商贸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为支撑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呼和浩特、包头两个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在有序发展大型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等商业网点的同时,加快小型超市、便利店等社区便民服务功能网点建设。在全区选择一定数量的示范性定点批发市场,培育构建区域公益性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巩固便民连锁超市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着力引导农畜产品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改善配套设施,重点支持部分贫困旗县改善流通基础设施。扩大农畜产品现代流通示范城市试点,加快推进农畜产品冷
 
  专栏: 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农畜产品跨区域流通工程。主动参与京津冀市场集群、东北市场集群、陕甘宁市场集群对接活动,完善区域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布局。支持异地仓储冷链项目建设,以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为主构建马铃薯冷链体系,以包头、赤峰、通辽、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巴彦淖尔为主构建冷凉蔬菜和冷鲜肉冷链体系,增强农畜产品错峰上市能力。
 
  2、便民连锁超市质量提升工程。依据各盟市建设实际情况,以查漏补缺、运营维护、巡查管理为重点,对农村牧区现有存量进行升级改造,对增量实施总体平衡调控,全面提升工程质量。
 
  3、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工程。科学实施市场规划布局,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重点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市场平台化发展,提高市场组织化、集约化能力,促进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
 
  4、特色农畜产品营销工程。支持区域性特色品牌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批发加工仓储贸易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加快实施特色农畜产品网销工程。支持与区外重要节点城市联合,以多种模式共建“仓储、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一体化的网销农畜产品中转仓,供区内电商企业共享共用,降低物流成本。
 
  链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农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全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支持服务质量高、服务网点齐全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和快递公司承担嘎查物流配送工作,构建适应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建设,引导建设节能与绿色低碳流通体系。
 
  (三)加强基层商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商业业态配置,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建设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导大型生活服务企业在城市商业区、学校、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建设生活服务点。将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化规划,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娱乐、配送等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推动建立符合当地民俗习惯的便利化、专业化、特色化生活服务机构,促进农村牧区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
 
  五、创新现代流通方式
 
  (一)支持“互联网+流通”发展。顺应流通业变革趋势,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促进信息化与流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流通方式创新,促进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鼓励各地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市场平台化发展,提高市场组织化、集约化能力,促进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流通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智能快递柜”、“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
 
  (二)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区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国家平台相对接。引导各类批发市场自建网络交易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经营,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的应用,支持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车源、货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直采基地和信息系统,提升自愿连锁服务机构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能力,引导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规范和拓展其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功能。
 
  (三)促进流通现代化发展。推动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管理,鼓励向设计、研发、生产环节延伸。引导中小流通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平台集聚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加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商务诚信、农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建设。
 
  六、支持服务业转型发展
 
  (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商。注重发展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大力推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电商平台建设,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推动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涉农涉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拥有一定数量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已有一定辐射能力的专业电子商务企业作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试点承办企业,支持其依托现有实体网点,发展面向农村牧区生活服务业的电子商务,将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
 
  专栏:电子商务示范重点工程
 
  1.示范基地创建工程。鼓励区内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基地或园区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快建成一批集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2.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程: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旗县申报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通过信息化改造和“互联网+”现代技术应用,完善电商服务平台体系,扩大示范效应,提高农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比例。
 
  3.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养一批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物流基地、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等。
 
  4.跨境电商发展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盟市争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鼓励引导盟市、企业重点开展对俄罗斯、蒙古国B2B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建立海外仓和展示中心。
 
  积极开展示范带动工程,发展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电子商务创新应用,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生态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支持国家级电子示范基地和企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集聚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完善,支持社会各类资本参与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
 
  (二)努力发展特色服务。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要求,整合会展资源,提升会展业集约化水平。重点培育一批面向俄蒙的对外会展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地方特色的品牌展会,发展一批集展览、策划、咨询、工程、服务、广告、宣传、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龙头企业。推进餐饮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区域特色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做强一批跨地区、全国性的品牌餐饮连锁企业。弘扬蒙餐文化,壮大蒙餐品牌,推进蒙餐传承创新,培育蒙餐名菜、名点、名店,扩大草原美食文化影响力。鼓励发展草原文化特色主题酒店,促进住宿业网络化、集团化发展。规范发展流通特种行业,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增强行业自律。鼓励典当、拍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探索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现代商贸集聚区,重点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和商贸功能区,积极创建地区级中央商务区。
 
  (三)大力培育品牌企业。实施流通骨干企业创建工程,培育一批跨区域运作、主业突出、拥有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群体。鼓励引导优势企业整合产业链、完善服务链,开展跨行业、地区和所有制兼并重组,实现集团化、连锁化、多元化、品牌化经营;推动优势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形成多元投资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发展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提供融资担保、信用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放宽市场准入等措施,支持中小商贸服务企业提高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细分市场,开展特色经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降低中小商贸企业流通成本。强化银商合作,支持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商圈融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七、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一)完善市场运行监控体系。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优化样本结构,拓宽数据采集渠道,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市场分析,开展预测预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符合“准确监测、深刻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商品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体系。按照依法行政、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筹内外的原则,理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的政策取向和目标手段,加快完善符合我区区情的市场调控体系,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完善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自治区本级储备与盟市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重点抓好肉、菜、糖、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调整完善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相关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保障信息传导畅通和组织科学有序。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
 
  (二)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自治区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探索与自治区建立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强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制度。在行政管理中依法使用流通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三)推动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赤峰市加快肉类蔬菜和中药材流通追溯试点建设,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建设任务。逐步形成肉菜和中药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程信息链条。
 
  (四)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充分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推动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遏制线上线下侵权假冒行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八、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效益
 
  (一)提升优势产品竞争力。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着力推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促进对外贸易回稳向好发展。围绕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创新对外贸易方式,引导支持化工、冶金、农畜产品加工等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鼓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发展会展产业,积极利用各类会展、论坛等载体,加强区内出口品牌产品推介,大幅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重,扩大“双自主”企业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及专利注册,培育国际品牌。鼓励企业加大出口研发和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关键设备、核心技术和专利发明,加强对引进技术设备等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鼓励区内大企业到境外目标市场建立和并购研发机构,利用境外智力资源,提升外贸竞争力。
 
  专栏:外贸质量提升重点工程
 
  1、重点支持的会展项目:中国?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中国?海拉尔中俄蒙经贸洽谈暨商品展等。
 
  2、重点支持的进口基地:满洲里进口木材加工基地、二连浩特市进口资源型商品加工基地、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进口煤炭落地加工基地、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专业型化工进口基地等。
 
  3、重点支持的生产基地:巴彦淖尔市籽仁产业基地、番茄基地,鄂尔多斯市羊绒及制品基地,通辽市肉牛基地、红干椒基地,赤峰市西药基地等。
 
  4、重点支持的出口产品:新能源、装备制造、机电及高新技术、农畜产品、医药化工产品、纺织服装、服务贸易等。
 
  (二)推动出口型企业集聚发展。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以区内大企业和龙头企业为核心,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壮大一批、发展一批、培育一批出口型企业和加工贸易型企业,推动产业链配套项目向基地聚集,建设若干产业优势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基地,推动贸易和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充分借助口岸优势,不断扩大对俄蒙边境贸易。将边贸政策与扶贫政策、民族政策相结合,加大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支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发展能力建设,并督促地方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将资金落实到基层一线地区,大力促进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发展。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推动满洲里、二连浩特等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拓展口岸综合贸易,发展进出口加工产业,促进边境贸易向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转型。促进满洲里、二连浩特边境旅游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推动满洲里互市贸易区深度开放、双向流通。完善、规范现有口岸危化品进出口仓储监管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拓展甘其毛都、珠恩嘎达布其等口岸危化品进出口业务。
 
  (四)提高加工贸易水平。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产业关联度强的加工贸易。依托自治区能源资源和产业基础,鼓励企业重点发展机电、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蒙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和新能源等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等沿边重点地区开展原油、木材、畜产品进口资源加工贸易,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印花税政策。充分利用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机遇,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组装产能转移。培育若干区位优势较明显、产业基础较好、配套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提高加工贸易产业配套能力。力争使我区加工贸易实现年增长10%以上,到“十三五”末,全区加工贸易进出口过亿美元企业达到3-5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
 
  (五)充分发展服务贸易。抓住国家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机遇,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试验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等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拓展海关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提升服务贸易水平。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载体,探索创新服务贸易模式,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以及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完善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实行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有序开放金融、教育、文化、医疗、旅游和育幼养老、科技服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增强在境外的商业竞争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权益。
 
  (六)努力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发挥国家进口贴息和自治区边贸进口贴息政策导向作用,扩大机电设备和能源进口。支持区内企业扩大对发达国家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适度扩大消费进口,带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介入国际市场能源资源、大宗农畜产品定价体系。鼓励通过参加世界性知名展会扩大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进口。加强多双边交流合作,重点支持俄蒙等周边国家和地区来内蒙古举办商品展览会、洽谈会,完善进口促进体系,促进贸易平衡。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推广保税展示交易,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盟市争取设立进境口岸免税店,增加群众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
 
  九、扩大利用外资战略效应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围绕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引导外资投向以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牧业等基础产业和中心城市、旗县城镇发展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吸引外资发展高效、高辐射、高技术的高端制造业;吸引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呼包鄂设立地区机构,积极推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和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地;加快落实鼓励总部企业实体化经营的支持政策,加大对总部企业拓展业务、经营便利化支持力度;依托在区央企,设立各类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企业总部和进出口企业地区总部。鼓励外资对国有商业企业的并购重组,支持跨国公司参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证券业的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间的协调均衡发展。
 
  (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突出重点行业招商,加强产业发展趋势、国际产业转移和跨国公司布局分析研究,深入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集群式招商,实现从引资金为主向引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推动产业链延伸。突出重点区域招商,紧紧
 
  专栏:扩大利用外资重点工程
 
  1、重点支持的引资项目:清洁能源利用、农畜产品加工和现代农牧业、金融、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互联网信息、物流交通、社会化养老及服务业等领域。
 
  2、鼓励承接境外转移的优势产能:采掘、机电、冶金、装备制造、建筑建材、轻纺、现代农牧业等领域。
 
  抓住“一路一带”和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机遇,健全完善重点国家(地区)投资促进网络体系,全面强化沿线国家的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新兴市场。突出重点企业招商,推动区内大企业和骨干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在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战略合作,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突出重点园区招商,重点抓好中蒙、中俄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和服务外包、国际物流、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园区招商工作。力争到2020年,与驻京、津、沪主要跨国公司总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重点国家和区域对自治区直接投资保持较大增幅。
 
  (三)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动现有内资企业嫁接外资,通过前期贸易合作、配套合作、技术合作嫁接外资,形成资本合作,实现强强联手,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内企业加快进入国际产业循环链。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拓展外资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投资性公司等外资非银金融项目,拓展医疗养老和教育领域利用外资。支持企业境外上市,增强企业持续投资能力。支持外资企业债转股,鼓励在城市开发、旧城改造、场馆建设、商业地产、养老地产和文化旅游地产等领域利用外资。
 
  (四)扩大利用外资溢出效应。促进存量外资企业功能拓展和业务转型,鼓励和引导企业向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高效益和高附加值转型,促进外企在生产、运营环节基础上向研发、采购及结算等功能拓展;推进外资企业本地化进程,鼓励外商投资研发机构和外企不断延伸和丰富产业链条,引导外资投入环境保护等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内、外资企业引进、培育国际化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不断扩大利用外资在人才、技术、管理和理念等方面的溢出效应。
 
  十、推进对外经济合作
 
  (一)深化与俄蒙经贸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境外机构、重点企业的研究职能,加大对俄蒙国情、法规政策、战略规划的研究和分析,为加强与俄蒙投资合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抓住中俄、中蒙睦邻友好关系整体向好新机遇,加强与俄蒙在矿产资源开发、铁路公路、桥梁、口岸基础设施等方面,木材加工、农业种植、商贸物流、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的合作。支持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在蒙古国、俄罗斯建设合作工业园区,构建与俄蒙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拓宽交流合作领域和层次。
 
  (二)建设境外资源开发基地。在互惠互利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开发、旅游管理、新能源、农牧业、资源加工等项目合作,打造优势产能境外转移优先承接地,加快建设境外电力能源、矿产资源、加工制造、现代农牧业等基地。抓住蒙古国实施“矿业兴国”战略和俄罗斯开发远东的机遇,加强与俄蒙资源合作,在石油、天然气、铁矿、有色金属等矿产能源和农牧业领域,探索建立“境内生产半成品—境外成品组装销售”和“境外初加工—境内精深加工”的跨境加工模式,加强贸易合作。引导规范区内企业正规合法经营,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参与中亚地区天然气、铀、石油等战略性资源和金、稀土、银、铁、铜等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与合作。
 
  (三)加快优势产能境外转移。发挥“走出去”战略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走出去”促进外贸转型发展,带动全区优势产业转移升级。构建高层出访带动双向投资贸易发展机制,在“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国家和地区举办双向投资贸易合作项目洽谈会,宣传推介内蒙古在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支持和帮扶区内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知名品牌和研发中心,帮扶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资源开发、农牧业合作和科技研发等基地。引导金融支持区内企业向境外转移优势产能,主动拓展内保外贷、人民币和外币贷款及结算、现金管理、发债和上市服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内容,支持机电、制造、轻纺、农牧业等主要行业的产能走出海外,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专栏:对外投资的重点领域
 
  1、重点支持的境外投资领域: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西伯利亚油气区、远东金铁等多金属成矿区、后贝加尔边疆区铅锌矿、别列佐夫铁矿等;南戈壁煤铜、东方省油田和铅锌矿,以及巴音洪格尔、戈壁阿尔泰、苏赫巴托省等重要能源资源基地。
 
  2、重点支持的境外投资的产业:矿产资源开发、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电力、化工、轻纺、农牧业开发、农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林业加工采伐、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服务业、旅游服务、信息产业等。
 
  (四)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以中俄蒙区域合作不断深入为契机,加快转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方式。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与境内外大公司合作,采取各种形式的分包,推动企业在建筑、铁路、公路和电力等行业进行合作并形成联合经营体,提高区内企业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综合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促进劳务平台与区内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深度合作,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提高劳务人员“技术含量”。加强与俄蒙及周边国家外派劳务多层面的磋商,改善对外劳务合作的法律环境和实际运行环境,积极拓展和提升对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中亚地区的劳务合作空间。
 
  十一、促进口岸经济转型升级
 
  (一)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强化规划引领,修订完善口岸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口岸和区域分工,实行差异化发展,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优化、互为支撑、统一协调的口岸发展格局。推动全区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通关建设。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实现铁路、公路、航空口岸“三互”大通关服务。重点推动铁路口岸开放和现有口岸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实行“一口岸、多通道”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机场对外开放,重点支持建设包头、锡林浩特、通辽、二连浩特、阿尔山国际航空口岸,提升自治区跨境交通运输能力。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推动内陆港建设,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区域通关合作,打通出海通道。
 
  专栏:分区域口岸发展的重点工程
 
  1、东北部区域:以满洲里、黑山头、室韦口岸为重点,打造集商贸流通、综合加工、国际物流、跨境旅游、人文交往为一体的对俄经济合作主示范区。
 
  2、东部区域:以阿尔山、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口岸为重点,打造对蒙跨境旅游和生态产业合作区。
 
  3、中部区域:以二连浩特、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为重点,打造集商贸流通、综合加工、国际物流、人文交往为一体的对蒙经济合作主示范区。
 
  4、西部区域:以策克、乌力吉、甘其毛都、满都拉口岸为重点,打造对蒙能源资源通道,支持建设进口资源保税物流园区和加工储备基地。
 
  (二)强化口岸经济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口岸通道建设、查验配套设施、城镇建设、各类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因素,合理布局公路、铁路、航空口岸,完善立体式口岸开放格局。依托空运口岸,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览展示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电子信息产品、通信设备、微电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高端制造业。依托内陆港货物集散、中转、分拨、配送、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等功能,发展“陆海联运”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
 
  专栏:特殊监管区域重点申报建设工程
 
  1、综合保税区:呼和浩特、满洲里、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
 
  2、其它保税监管场所:策克口岸综合保税仓库、九原区蒙西国际保税物流中心(B型)、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畜产品(B型)保税物流园区、锡林浩特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辽内陆港公用保税仓库及物流保税中心、霍林郭勒公用型保税监管场所、木里图工业物流园区保税监管场所等。
 
  (三)加快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探索并积极推进重点口岸、区域中心城市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发挥海关监管区域的辐射功能,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带动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形成高端入区、周边配套、辐射带动、集聚发展新格局。
 
  (四)依托口岸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口岸物流业发展,加快升级改造和新建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发展国际物流,构建集仓储、运输、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在条件较好的口岸城镇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边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和代理处,引进会计、法律、咨询、评估、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保税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积极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在口岸城镇率先有序开放。重点推动口岸银行体系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口岸旅游业发展,加大沿线和周边地区旅游资源整合和开发力度,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与俄蒙合作,支持和鼓励开展跨境旅游合作区、试验区建设,促进双边服务贸易快速发展。
 
  (五)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加强改革创新,根据盟市特点,围绕重点产业及产业链和口岸地区建立密切的上下游产业联系,理顺区域协调机制;利用腹地省区产业体系较完备、人才较集中、科技较发达的优势,发展口岸经济圈,健全自治区与国内腹地协调机制;加
 
  专栏:口岸建设重点工程
 
  1、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建立境外网络销售中心。
 
  2、口岸大通关建设工程。支持口岸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工程,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进“三互大通关”,即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支撑“单一窗口”运行。同时优化通关流程,建立“一站式”通关服务。
 
  3、航空口岸建设工程。支持条件成熟、管理完善、具有一定吞吐规模的机场列入国家干线机场行列,并申报进入国家航空口岸。
 
  强政府间会晤,探索和推进跨境合作,理顺与俄罗斯、蒙古的协调联系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大通关服务、现代物流服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口岸金融综合服务、口岸企业征信服务等平台建设。推进对外贸易“三互”大通关、“单一窗口”建设及关检合作“三个一”和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提高口岸通关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十二、政策保障和规划实施
 
  (一)创新商务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形成并完善内外协调、城乡一体的商务管理体制。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以构建商务平台、畅通交易渠道、完善行业标准为切重点,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商务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商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促动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的投资贸易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类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作用。
 
  (二)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加强与国家商务部联系,强化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国家对我区商务发展的支持。切实履行“自治区向北开放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自治区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外汇、保险、工商、海关、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在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口岸建设、电子商务、对外合作等重点领域争取各部门更大的支持。加强指导地方商务部门工作,充分听取地方意见建议,加强地区间学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相关地区在推动商务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提高商务履职能力。坚持商务就是服务,着力加强商务系统履职尽责能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商务系统干部的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贯彻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部考核机制,坚决依法查处懒政怠政行为。加强对重大项目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为促进全区商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纪律保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商务管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培训为抓手,完善商务人才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培养一支适应我区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势,加强商务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充分发挥驻外经贸机构、中资机构等作用,密切与境外知名高校、华人华侨组织、猎头公司等联系,建立广泛引才网络,探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途径。落实培养和引进商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为高层次商务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和生活环境。
 
  (五)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和进口物权质押贷款业务,做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推动银企共建风险共担资金池,为外贸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担保服务。鼓励区内外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进行贷款。统筹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外经贸发展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益。积极向国家争取退税指标,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发挥好一类企业的正向激励作用。简化和优化出口退税工作流程,提高出口退税信息化水平和办税效率,切实做到申报、审核、审批、退税即时办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继续对小微企业实行政府保单全覆盖业务,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信保机构对于应保适保的出口业务做到保足保全。鼓励和支持在我区开展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应保应保”。特别要加强对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提供融资保险,帮助企业获得境内外市场优惠资金,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信保融资规模。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加强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自治区商务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依照规划进行任务分解,与规划保持衔接和协调。对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定期跟踪分析研究。加强依规行政的监督检查,重大政策的出台和调整,要以规划为遵循和依据。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规划指导作用的发挥。
 标签: 十三五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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