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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乳制品等七大类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188号)

核心提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包装饮用水、酱油和食醋、葡萄酒、枸杞七大类食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清单所列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照清单加强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最大限度消除源头风险。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2017〕188号
发布日期 2017-09-27 生效日期 2017-09-27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xfda.gov.cn/html/spscyjg/20170930/9887.html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高风险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监管,指导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包装饮用水、酱油和食醋、葡萄酒、枸杞七大类食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清单所列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照清单加强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最大限度消除源头风险。
 
  各市县监管部门对落实清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发现的新风险点,要及时向区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清单,不断提升食品生产源头风险防控能力。
 
     附件:1、乳制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2、肉制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3、白酒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4、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5、酱油、食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6、葡萄酒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7、枸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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