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建城建〔2019〕15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夏季是燃气事故易发、频发、高发期,餐饮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近期,我省连续发生燃气事故,7月13日,沧州市东光县一家米线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7月18日,沧州市新华区一家烧烤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为切实做好夏季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进行通知。
夏季是燃气事故易发、频发、高发期,餐饮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近期,我省连续发生燃气事故,7月13日,沧州市东光县一家米线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7月18日,沧州市新华区一家烧烤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为切实做好夏季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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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冀建城建〔2019〕15号 |
发布日期 | 2019-08-07 | 生效日期 | 2019-08-07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安全监管局:
夏季是燃气事故易发、频发、高发期,餐饮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近期,我省连续发生燃气事故,7月13日,沧州市东光县一家米线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7月18日,沧州市新华区一家烧烤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燃,造成2人受伤。为切实做好夏季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就保障燃气安全作出具体部署。今年是国庆70周年,各类活动日渐增多,各地城管(住建)、应急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夏季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一线指挥,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观念,以严而再严的要求、实而再实的举措、细而再细的作风,迅速组织各县区以及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动,坚决防范餐饮场所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各地城管(住建)、应急部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餐饮行业用气安全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夏季用气安全。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县区政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液化石油气联席会议,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格局,提高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明确检查重点。要明确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采用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全面彻底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自闭阀等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联合办案,加大打击力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对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和警示作用。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发生恶性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要坚决追责问责。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要强化夏季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用气知识,广泛张贴宣传画、宣传海报,积极组织各级电视台夏季每晚黄金时段循环播放燃气安全公益广告,量化播放时间;报纸开设专栏进行宣传,量化宣传版面,确保宣传效果。要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控体系,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自媒体动态,一旦发现负面舆情立即妥善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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