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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5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4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及糖果制品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3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4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及糖果制品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3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东海县云海果蔬批发市场内王海红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新港大道南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郭家荣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徐州市邳州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海县世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无锡市江阴市港新吉麦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豆(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万和城家润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镇江市丹徒区金润酱醋酿造厂生产的致优香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潭园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寿全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顶汁味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淮安市清江浦区鑫隆亿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港市江南老沙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加工灌装),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八、淮安市淮阴区好百佳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回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九、镇江市润州区琳昌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镇江市润州区张八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一、镇江市润州区老大华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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