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湖北21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有辣椒酱、山西陈醋、无花果干、绿豆糕等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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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调味品不合格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4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7月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调味品不合格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4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7月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调味品不合格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4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蔡甸金家店销售的标称孝感市天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米酒饮品(米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宜昌市平民姓黄食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鲜精复合调味料,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崇阳县白霓金盛福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稻香春食品厂生产的无花果干(木瓜制品),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天门市佰嘉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武汉尚品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保康县信佳优品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谷城汪氏五香熏干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熏干(熏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是一种常见的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可用于清凉饮料、果汁、冰激凌、糕点及蜜饯等食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中最大限量值为1.0g/kg。蜜饯中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摄入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食品,可能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的损害。《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在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豆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值为0.5g/kg。糕点中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超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8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武汉市江岸区多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枝江市和顺源调味品厂生产的甜面酱,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玉龙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酱(调味品),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宜昌市伍家岗区尔刚川鄂特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宜城市源香调味品厂生产的香辣豆瓣,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伍家岗区美味全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山西·清徐县磊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当阳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宜昌市童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童心吉香辣味夷陵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手工小麻花(甜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孝南区安天水果店销售的标称郯城丰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蔬菜卷(香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京山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余香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菌隙香(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酿造酱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18-2014)中规定,酿造酱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3g/100g。酿造酱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其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是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会影响产品的风味。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C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其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土1.0%vol。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高低,也有可能是生产者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 17401-2014) 中规定,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中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价也随之增高。《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5.0mg/g。膨化食品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或者是产品储存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湖北顺泰商贸有限公司何店分公司销售的虹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京山市永兴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钢都花园购物广场销售的零号土猪梅条(猪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市区顿光食品商贸部销售的粉壳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荆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荆沙路分公司销售的青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豆角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豆角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倍硫磷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叶螨类有一定药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豆角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豆角中倍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水产品、畜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恩施自治州好又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享买乐航空路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恩施州平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氏薯片(切片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市武昌区永胜世家干鲜调料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枝江市和顺源调味品厂生产的鲜虾粉复合调味料,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咸宁、随州、恩施、天门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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