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27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10大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10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10大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天猫云吉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云吉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委托甘肃省兰州佳旺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京东企予丰瑞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安徽企予丰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谢宴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天猫葛博士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省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生野葛粉,经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省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四)天猫胜格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省石家庄信言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馋解香土豆片(油炸马铃薯片)(麻辣味),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天猫擎飞食客旗舰店(经营者为四川擎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松缘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风干牛肉(五香味),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松缘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250克/袋型号)风干牛肉(五香味)是经营者四川擎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松缘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较大包装风干牛肉(2500克/袋型号)后分装销售的,不是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松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包装产品。
(六)天猫研盛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上海研盛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上海隍滴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嘉珍食品有限公司CarJEN Food Sdn.Bhd.生产的贾珍芝士蘑菇方便面(原产国:马来西亚),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七)淘宝网祁记海鲜干货(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哲汤惠日用百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丝,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天猫家有仙果旗舰店(广东省阳江市豫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云南开耀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九)京东瑞展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南湖瑞展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沧州宏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仁,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北省沧州宏冠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真实性异议。该假冒产品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置之中。
(十)淘宝网好又多食品铺(经营者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惠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原味熟),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巴旦木仁(原味熟)实际由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自行分装后销售给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惠友食品商行,并非是浙江省杭州临安利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督促召回同批次产品,并对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70元,罚款75000元。
(十一)天猫鲜员外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缇兰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缇兰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经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并不是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是安徽省亳州市缇兰贸易有限公司自行购买原料混装生产后销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督促召回同批次产品,并对安徽省亳州市缇兰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60元,罚款30000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绿谷家园购物中心销售的、来自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天亿有限公司屠宰场的牛肉,其中克伦特罗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省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天一大酒店购进的黄鳝(餐饮原材料),其中甲氧苄啶、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左记牛羊肉店销售的韭菜,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淘宝网李渡高粱江西名酒汇(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孺道理超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良液酒,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其提出的异议予以认可。该批次产品系经营者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孺道理超市销售假冒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的产品。
(二)淘宝网吃货猫零食天地(经营者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口口家批发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市万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核梅条,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亮蓝、日落黄、胭脂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省广州市万蜜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信信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临夏法利德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淘宝网三晋老酒行(经营者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利佑粮油经销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西杏家春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晋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杏花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10.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1.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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