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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7大类食品7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7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嗜渗酵母计数、吡虫啉、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O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7大类食品7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7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嗜渗酵母计数、吡虫啉、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O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清镇市白龙洞纯净水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溪黔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贵州铜仁宾隆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云岩区谭厨老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117号青云都汇新路口农贸市场T059号[兴关社区](经营者:吴光萍)销售的仔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办事处洪济路集贸市场内(经营者:刘光祥)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117号青云都汇新路口农贸市场T178号摊位[兴关社区](经营者:邹金琴)销售的韭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云岩区谭厨老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赫章老二中旺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桂花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云岩区谭厨老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蘸水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习水县乾坤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习水县羊九山泉水厂生产的杉王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标称习水县沁园春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沁园春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银滩(农贸市场)(经营者:张桂花)销售的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云岩区谭厨老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标称松桃梵净龙洞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洞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五、德江县玉水清泉水销售点销售的、标称德江县玉水清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水清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六、江口县太顺发时代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西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七、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云岩贵蔬超市一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御味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八、义龙新区润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枣庄申建万事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九、标称长顺县金绿源水厂生产的金绿源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标称贵州省长顺县景山凉泉水厂生产的乐顺凉泉饮用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ar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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