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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中国白酒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

时间: 2023-02-09 来源: 中国酒业协会CADA微信号
核心提示:
弘扬酒业文化遗产,保护酒业文化知识产权,是酿酒行业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所做的贡献,对于建立民族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华民族的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经历了五千多年的岁月洗礼积淀。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能力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的重要表现。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树立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着力点。

  酿酒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之一,蕴含着浓厚的民族特性,它与中国的农耕文化、烹饪文化、传统发酵酿造技艺、中医、饮食民俗、饮食文艺等人文、社会生活都息息相关。我国酿酒起源于超过一万年的新石器磁山文化时期,是世界公认的蒸馏技术鼻祖(据考证中国的蒸馏技术至少起源于公元前8年),白酒又可谓是世界上工艺最复杂、对人的感官冲击最丰富的蒸馏酒。中国人酿酒遵循“天人合一”与“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这也是中国哲学对万物关系的理解和对社会理想境界的构思。近代以来,我们国家的陶瓷和丝绸制造技术先后被国际其他国家超越,而中国白酒的酿造技艺仍属于我国独有的知识产权,是可以肩负中国民族文化表达的重要符号。

  弘扬酒业文化遗产,保护酒业文化知识产权,是酿酒行业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所做的贡献,对于建立民族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白酒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中国酒业文化遗产保护对中华文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尤其是对白酒等传统酿造文化、技艺的保护。

  第一,白酒酿造技艺历经传承了上千年,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总结出来的,古文献记载的酿酒工艺非常有限,技艺的传承几乎都是靠每一代酿酒技师口口相授、代代相传。现今,中国白酒酿酒技艺非遗传承人只有17位,且大都超过或接近退休年龄,中国白酒酿酒技艺的传承情形堪忧,岌岌可危。

  第二,我国酿酒文化遗产包括酿酒老作坊、老窖池等酿酒文物遗址群落保护的形势堪忧,大量老酒坊以及各种酿酒文物由于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快速消失在历史尘埃中。同时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也使得酿酒文化遗产保护难上加难。如不尽快将更多的“中国白酒老作坊”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我国酿酒文化遗产保护还会持续恶化,将对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当前,各路洋酒充斥中国市场,其文化也在中国大行其道,不仅持续影响着我国民众的消费习惯,同时对我们的民族文化侵蚀也在不断加深。而我国作为世界蒸馏酒的发源地,加强传统酿酒技艺和老作坊等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对增强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更是意义非凡。

  中国酒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

  酒类产品和国计民生息息相关,酒类产业企业数量多、品牌多、商标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截止到2020年8月,我国已累计注册酒类地理标志商标202件,其中国内企业注册48个,国际企业154个(法国141个)。

  具体而言,在我国酒类知识产权保护有以下几方面侵权行为:

  一是对于品牌商标的侵害,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产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山寨产品、“擦边球”产品,伪造、盗用驰名商标的产品,以及对多品牌的酒企商标的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行为。

  二是对于专利申请的侵害,包括产品的外观设计、企业技术发明及实用型的专利技术,如酿造、灌装等方面专利申请。

  三是地理标志及文化遗产类的滥用,尤其是头部品牌和区域强势品牌、酿酒核心产区的地理标志等,进行冒用等行为。

  酒业知识产权保护欠缺也有行业自身的原因,全行业对知识产权系统性管理和预见性管理水平不高:

  一是,对知识产权的范畴和内容的认知参差不齐,特别是传统的白酒企业存在问题比较多,系统性管理和预见性管理水平不高。比如:酒类产品和风土有着重要的关联,酒类产区建设已成为全球酒类产业公认的发展方向与消费者的消费趋向,也是酒类产业未来发展的核心标志,但是,从地理标志注册情况上看,还未得到酒业的足够重视。

  二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奖励激励机制欠缺,市场监测力度不够,商标立法和执法监管滞后。部分白酒企业在侵权产品已经危及到市场份额时,才会展开维权行动。导致酒类市场竞争激烈,恶意抢注商标情况较为普遍。

  加强中国白酒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一,推动中国白酒文化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我国酿酒企业6千余家,规模以上酿酒企业1千余家,其中酿酒老作坊、文物遗址众多。但中国文化遗产认定的“中国白酒老作坊”只有7处。建议强化酿酒文化遗产的考古研究和认定工作,同时推动中国白酒文化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建议以“中国白酒老作坊”的名义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第二,制定工业遗产针对性保护体系。当前,我国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文化遗产保护散见于各类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及通知规定之中,且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以至于职责不明或导致管理上的缺失。尤其白酒文化遗产中正在使用中的“活的遗产”,很多明、清时代甚至更老的酿酒窖池、作坊等,都是延续、持续酿酒生产几百年的文物,与传统的文物保护是有显著差别的。因此十分有必要在现有遗产保护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增加工业遗产保护的针对性内容,最终建立独立的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根据工业遗产的价值和特点,制定工业遗产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措施,更好地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第三,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正处罚。知识产权是保护商标、地理标志、文化遗产等重要手段。但目前对酒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处罚的幅度非常轻微,基本达不到对于侵权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极大地伤害了行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建议对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法律顶层设计,从严加大惩罚力度,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依法实现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根本性治理。从企业维权方面,要构建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作的保护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现有的行政、监察、法律、社会舆论等多种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制假贩假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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