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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2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大类食品共296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大类食品共296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6大类食品共296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01批次,合格98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61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3批次,合格52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41批次,合格41批次;饮料23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7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乐平市饶娥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饶娥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横峰县金凤山泉饮料厂生产销售的金凤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九江联盛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九龙新城店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事达超市销售的草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销售的仔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修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修江源金丝皇菊茶,镉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1、由江西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六味豆(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抚州阿甘酿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千古盛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乳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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