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类食品14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36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类食品14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36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东莞市源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力王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江门市新会区睦洲绿仙源饮用水厂生产的石涧仙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韶关市曲江区南宝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鹤山市古林山泉有限公司2020年9月12日、2020年9月19日和2020年9月20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东莞市石碣群华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山珠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味即食面,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潮州市潮安区金山珠宝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六)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康宝食品厂生产的马蹄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富霖水产品档销售的红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丘卫兵水产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珠海市吉莲小敏水产品商行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中山)有限公司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会店销售的原生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茂名市茂南区小东重庆鲜面店销售的饺子皮和拉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商场销售的标称茂名市万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海丰县鸿辉贸易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宝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用植物调和油(花生浓香型),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梅州市味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粤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标称龙川县琪丰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茶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炸鸡腿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标称小荼仙(广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荼仙荼薇酒®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2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食盐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