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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4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4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7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4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70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杭州阅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兰溪市美乐福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水果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永康市军恒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永康纯清山泉水厂生产的千岛圣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海盐县百步镇美芬厨具店销售的标称桐乡市濮院桑园玉泉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海盐县通元海欣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好声音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益母红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杭州萧山奥伟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萧山永裕蔬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菜(盐脱水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金华市金东区颢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兰溪市铭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雪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兰溪市铭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嘉兴市乍浦镇小玲海鲜批发部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州月河满意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海盐县于城镇新一佳超市销售的标称德清县新市镇乐怡食品厂生产的香酥麻花,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009.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01009.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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