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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二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次抽样时间为2020年3月至5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122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5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6697项次,抽检合格率为96.2%,发现不合格样品4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酒类5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金属等元素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及专项抽检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针对既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品种、项目和舆情关注热点开展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样时间为2020年3月至5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122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5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6697项次,抽检合格率为96.2%,发现不合格样品4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酒类5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餐饮食品2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

  3.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6.共抽检豆制品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7.共抽检方便食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糕点61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罐头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酒类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

  11.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冷冻饮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60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

  14.共抽检其他食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肉制品3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过氧化值。

  16.共抽检乳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品添加剂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糖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盐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用农产品4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五氯酚酸钠。

  21.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22.共抽检蔬菜制品50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

  23.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水产制品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苯甲酸及其钠盐。

  25.共抽检水果制品15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苋菜红。

  26.共抽检速冻食品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糖果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29.共抽检调味品94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呈味核苷酸二钠。

  30.共抽检饮料4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酒类、肉制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选购、储存食用农产品时应注意:1.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2.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因大多农药易溶于水,也可削皮食用;此外,高温加热也可以使部分农药分解。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3.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

  (三)选购蔬菜制品(酱腌菜)时应注意:超市等正规场所售卖的酱腌菜一般是工业化生产的,即袋装或瓶装产品。消费者在选购时,除了根据自己的喜好,也应注意鉴别酱腌菜产品的质量。合格的酱腌菜色泽自然,有光泽,无异味。破袋(瓶)或胀袋(瓶)、表面发黏、有异香异味的酱腌菜则不建议购买。

  (四)购买酒类时应注意:包装密封是否良好,标志是否清晰等。名酒的瓶盖大都使用防盗盖,其特点是盖体光滑、形状统一、开启方便、盖上的图案及文字整齐清楚、对口严密,若是假冒产品,酒瓶倒过来时往往滴漏而出,盖口不易扭断,而且图案、文字不清。红酒通常呈柔和的琥珀色,瓶底没有沉淀,封口严密、整齐,压印纹理清晰。瓶装白酒还可看清浊程度,如果酒液浑浊,有漂浮的杂物,则不建议购买。

  (五)购买肉制品时需注意:好的酱、卤肉类制品,外观应洁净、新润,呈现肉制品应该有的自然色泽。对于包装的熟肉制品,看其外包装是否完好,胀袋的产品不可食用。肠类制品外观应完好无缺,不破损,洁净无污垢,肠体丰满、干爽、有弹性,组织致密,具备该产品应有的香味,无异味。质量良好的腊肉应有腊肉制品的特殊香味,如有较严重的哈喇味和严重变色则不能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

  2.抽检不合格信息

  3.抽检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5. 2020年深圳市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docx

     附件2.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4.2020年深圳市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项目.xlsx

     附件5.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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