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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1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共9类食品4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共9类食品4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4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类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5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4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94批次、饮料67批次、蔬菜制品6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批次、蜂产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农科城店销售的标称黄石市利源食品厂生产的黄石利源港饼(生产日期:2020-01-0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高新温泉玖鲜惠超市财富店销售的鲈鱼(抽样日期:2020-04-30),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8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7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南湖花园分店销售的上海青(抽样日期:2020-04-10),毒死蜱检出值为0.95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初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泽源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0-04-16),腐霉利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汉国德兴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市祥茂盛食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生产日期:2020-01-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CFU/g;16000CFU/g;21000CFU/g;13000CFU/g;21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高新温泉玖鲜惠超市财富店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20-04-30),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3.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松滋市滋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滋己(玛咖酒)(生产日期:2018-08-02),酒精度检出值为46.8%vol,标准规定为41.0%vol-43.0%vo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咸宁、荆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200611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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