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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方便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14大类食品2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4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方便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14大类食品2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4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淘宝阿斌零食屋(经营者为河南佰尤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三辉麦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功夫小面包-奶油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焦作惠亿家惠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通许县惠尚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4.禹州市海云霆胡辣汤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24×10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5.周口市泰和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东北红小豆,铅(以Pb计)检出值为0.6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6.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大学城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1批次小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7.郑州市中原区岗坡路新市场李秀兰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8.1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8.新郑市家联华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红鹰-红葡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27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民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9.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上街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猪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52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淮阳县诚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克百威检出值为0.06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毒死蜱检出值为1.0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11.开封市顺河区周克坤蔬菜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2.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新安县盛德美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龙豆,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13.郸城县好邻居营养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843mg/kg、211m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14.漯河市郾城区沙北阿娇嫂饭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通许县李鑫副食品商店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42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16.郑州市郑东新区董春花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7.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7.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常青藤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畅丰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米面粉,铬(以Cr计)检出值为1.6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mg/kg;铅(以Pb计)检出值为0.6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8.郑州市中原区禹红燕禽蛋铺销售的1批次大鹅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48.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9.开封市顺河区吕欢欢蔬菜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0.安阳文峰区宏运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河南家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家伦大刀肉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0CFU/g、16000CFU/g、24000CFU/g、14000CFU/g、37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4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1.郑州市郑东新区俊峰海鲜鱼商行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8.1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2.偃师市中成华夏购物广场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3.温县穆羊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罗山县史顺凤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44×10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5.开封市顺河区姜学智蔬菜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6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6.固始县祥宝卤菜销售的1批次卤鸡爪、1批次卤猪蹄,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24mg/kg、31m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7.开封市岁岁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黄河路分公司使用的1批次餐具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8.洛阳市西工区梧桐里忠诚超市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尉氏县俩姐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佳龙香辣片(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9.滑县道口川遇鸡公虾婆干锅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76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许昌市东城区八珍熟食店销售的1批次虎皮鸡爪,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检出值为0.0004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1.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明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威海市汇香全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土耳其)进口的1批次基尔太斯滑雪板-巧克力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2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2.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威海市汇香全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土耳其)进口的1批次基尔太斯滑雪板-椰蓉蛋糕、1批次基尔太斯滑雪板-草莓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分别为1.30g/kg、1.31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1.0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3.郑州奥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常青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常青春医药美容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常青春牌菁盈胶囊,芬氟拉明检出值为3.66μg/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处置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许昌、周口、漯河、信阳、滑县、固始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3.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   附件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   附件5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6.   附件6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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