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14批次,涉及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糕点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14批次,涉及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糕点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省东海县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花生仁(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徐州和平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恒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馓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苏果超市(宿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川保列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南京中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馓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四、连云港赣榆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墩尚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环豆(兰花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合格产品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