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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7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度、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2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1批次样品不合格,267批次样品合格。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度、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2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1批次样品不合格,267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平江县开发区新车站路口摊位(经营者:李元辉)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建平食品厂生产的长寿火焙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长沙凯麦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酥(红豆+蛋黄),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株洲碧云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株洲县湾塘正好糕点加工厂生产的鸡蛋糕,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纳他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涟源市三间房精品连锁酒店销售的油条,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商场销售的鲫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商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邵阳市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芹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王一实业集团衡阳香江百货有限公司延安店销售的圣农鸡杂(鸡胃),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攸县广场店销售的冰鲜鸭胗,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攸县好又多生鲜店销售的长豆角,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攸县好又多生鲜店销售的香芹,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邵阳宝庆东路分店销售的活鲈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邵阳宝庆东路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娄底等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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