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7批次,包括:罐头、酒类、食糖、糕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7批次,包括:罐头、酒类、食糖、糕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14日生产的鲍鱼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后街45号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罐头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龙岩闽西好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日生产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新天地购物中心,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省建宁县闽之源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9月3日生产的糯米红曲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泰宁县新国中百汇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糖不合格1批次:标称长沙长仔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7日生产的精制白砂糖,色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天天生活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福建泉州和润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迪竹园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蓝母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闽侯县祥谦万福生鲜超市销售的乌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金刚烷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9期).xls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9期).docx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