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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19年第25期)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肉制品等12类食品1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肉制品等12类食品1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56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酒类20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乳制品12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4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石河子市北泉镇时利和早餐店自制的发酵面制品(包子)(加工日期:2019年8月6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362g /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北屯市小渔村鱼馆使用的盘子(使用日期:2019年10月9日),大肠菌群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三)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军凉皮大王店使用的茶碗(使用日期:2019年10月8日),大肠菌群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四)五家渠渝荣吴老二麻辣串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使用日期:2019年10月9日),大肠菌群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五)沙依巴克区西山路灵娟红烧鹅大盘鸡店使用的餐盘(使用日期:2019年10月10日),大肠菌群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六)第九师一六六团鼎香饭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使用日期:2019年10月9日),大肠菌群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七)新源县佰团超市销售的标称新源县闻羡乳品厂生产的全脂酸奶干酪(生产日期:2019年9月8日,规格型号:200g/袋,商标:李闻羡),酵母检出值为1100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高于50 CFU/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八)五家渠玖合商行销售的标称五家渠驼域酒厂生产的白酒(生产日期:2010年3月1日,规格型号:500mL/瓶,商标:九洲疆郎),酒精度检出值为37 %vol,产品明示标准规定为52-54 %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952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信息向社会公布。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3 食品抽检合格-20191203.xls

     附件4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1203.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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