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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国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情况通告(2019年第3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保障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健康消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专项抽检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共抽样29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88批次,其中:糕点(月饼)抽检样品60批次,经检验判定全部合格。此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3个类别食品,也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兽药残留等问题。
  为保障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健康消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专项抽检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共抽样29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88批次,其中:糕点(月饼)抽检样品60批次,经检验判定全部合格。此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3个类别食品,也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庆安县温商大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远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远东红肠(熏煮香肠)(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21),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庆安大时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绥化市宝兴屠宰有限公司提供的牛肉(检疫日期2019-7-1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7: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8: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9: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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