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 (2019年第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峰产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峰产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峰产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49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峰产品9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6批次,食用农产品3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昭苏县七十四团马家实惠早餐店加工的油香(加工日期:2019年4月2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30mg/kg,标准规定不高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图木舒克市味香卤烤店加工的卤牛肉(加工日期:2019年4月16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阿拉尔市兴琼老卤坊加工的猪头肉(加工日期:2019年4月17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信息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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