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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11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样品112批次。
   本期公布11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样品1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1、糕点1批次,山西吉隆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家家利超市销售的标称辽宁省黑山县泽睿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核桃多(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7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1。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炒货及坚果制品2批次,邻家铺子便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区南风大道以西)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西县凤江绿野食品厂(分装)生产的五香花生,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8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5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朔州市平鲁区都客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金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土田园原香瓜子,生产日期:2018年8月27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0 g/100g,标准规定≤0.80 g/100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冷冻饮品1批次,运城市盐湖区西城飞杰速冻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雪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色杯雪糕,生产日期:2018年5月29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n1=1.5×105, n2=1.2×105, n3=9.6×104, n4=9.9×104, n5=1.0×105 CFU/g,标准规定n=5,c=2,m=2.5×104,M=105 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4.饮料3批次,平陆县温派人人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西省泉水叮咚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年6月7日,溴酸盐检出值为0.013mg/L,标准规定≤0.01mg/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平陆县温派人人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西省康之源天然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年3月20日,溴酸盐检出值为0.014mg/L,标准规定≤0.01mg/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夏县鼓楼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2018年7月20日,溴酸盐检出值为0.027mg/L,标准规定≤0.01mg/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12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10项指标。
 
  2.调味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
 
  3.饮料2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8项指标。
 
  4.酒类2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5.糕点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0项指标。
 
  7.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5项指标。
 
  8.速冻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添加剂等3项指标。
 
  9.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17项指标。
 
  10.茶叶及相关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等6项指标。
 
  11.方便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9项指标。
 
  12.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等12项指标。
 
  13.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14.食品添加剂1批次,检验项目为山梨酸钾(以C6H7KO2计)(以干基计)、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等4项指标。
 
  15.冷冻饮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10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2.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 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4. 溴酸盐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造成饮用水中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消毒时过量使用臭氧;出厂把关不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181225.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25.xls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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