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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1大类食品17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81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
  近期,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1大类食品17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81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中牟县周记逍遥镇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2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滑县正阳百货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濮阳市大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薯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洛阳吉顺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安县绿源石磨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石磨优质小麦粉,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舞钢市枣林镇逸锦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和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任性素牛筋(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104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荥阳市崔庙镇世纪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开封市淇乐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多多熊糯米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1000CFU/g、42000CFU/g、17000CFU/g、24000CFU/g、49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25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0CFU/g、96CFU/g、42CFU/g、60CFU/g、12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金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3.9%vol,标准规定为55.0~57.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7.柘城县好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商丘市玖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7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柘城县好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商丘市玖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9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9.项城市丰华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调味面制品(巴西素烤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新郑市新村镇小目标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土芹,克百威检出值为0.5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1.禹州市刘帅锋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熙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酥馍片(香辣鸡翅风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5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CFU/g、11000CFU/g、12000CFU/g、12000CFU/g、11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280CFU/g、210CFU/g、140CFU/g、78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禹州市刘帅锋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熙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酥馍片(椒盐风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8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CFU/g、120CFU/g、15CFU/g、420CFU/g、12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3.禹州市刘帅锋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熙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酥馍片(孜然风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7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0CFU/g、380CFU/g、220CFU/g、3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4.荥阳市政法街老柴速冻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淇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奶(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000CFU/g、4500CFU/g、4100CFU/g、140000CFU/g、48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25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84CFU/g、80CFU/g、10CFU/g、110CFU/g、2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5.郑州市中原区穆师傅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许昌建安区乐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蜂蜜,氯霉素检出值为0.9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17.范县陈庄佳捷量贩销售的标称山东世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钙奶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孟州市旺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华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半吐司(玉米味夹心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72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7,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9.平顶山市大徳源实业有限公司湛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福华鑫面粉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分别为1.19×103μg/kg、1.36×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0.内黄县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灯塔路店销售的标称樟树市养一生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百合,二氧化硫检出值为1.6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1.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漫画王美国康科特提子原汁绿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4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00402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3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2.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漫画王美国黑樱桃原汁红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49.5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00413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3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3.汤阴县菜园镇多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青岛中良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东北村长吉祥如意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3%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4.中牟县李三姐牛肉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3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5.原阳县齐街镇百姓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大邑县富花酒厂生产的1批次四川红高粱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0.9%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6.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开封铁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莲子黑芝麻糊,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河南同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同和堂大药店销售的标称洛阳市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百合,二氧化硫检出值为2.2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8.许昌市锦宜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四川?泸州市酒泉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军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5.8%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9.武陟县锴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康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米蒸蛋糕,纳他霉素检出值为24.1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10m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0.武陟县锴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康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奶香蒸蛋糕,纳他霉素检出值为20.7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10m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1.焦作市山阳区新怡佳商店销售的标称武陟县世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素百味鱿鱼(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4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2.焦作市亲一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陟县世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刀凉皮(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106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3.新乡市红旗区五一路徐福祥烩面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朵,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3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4.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开元大道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5.新乡市小淘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不丢手青豆(炒货食品、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9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6.林州市扁担情太行山产品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林州市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特制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35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4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7.林州市扁担情太行山产品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林州市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豆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33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4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8.林州市扁担情太行山产品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林州市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旗渠牌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32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4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9.新郑市新村镇喜洋洋果品店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克百威检出值为0.027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40.新乡市红旗区李记三鲜烩面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丝,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1.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中原新城店销售的标称焦作市喜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绝味素鸭肠(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104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周口、滑县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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