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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鸡精、油条检出不合格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12月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166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包括1批次调味品和1批次餐饮食品。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166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包括1批次调味品和1批次餐饮食品。
 
  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治多县大众绿色蔬菜店,标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悦鑫鲜调味品厂生产的百铃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达标。另外,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被抽单位营业执照住址与经营许可证不符,换证中。
 
  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是鸡精成分的特征指标,同时也是反映鸡精调味料质量的重要指标。鸡精调味料中的呈味核苷酸二钠和谷氨酸钠含量不达标,会对鸡精调味料的口感产生影响,对人体并无伤害。
 
  还有1批次青海省格尔木市站前一路,格尔木彦文砂锅店的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并在本地官网进行公开的同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处置工作的地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相关报道: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 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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