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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0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酒类、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等,共抽检1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3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酒类、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等,共抽检1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3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1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4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91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287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类90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15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214批次,不合格6批次;罐头24批次,豆制品4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顺德乐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深圳市禾谷源农产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9日生产、规格为1千克/袋的薏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5.81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μg/kg)高出0.16倍。初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东环天虹商场销售的标示为甘肃怡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4月20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的亚麻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42.7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μg/kg)高出3.27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1.东莞市国贸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长安万科分店销售的标示为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5日生产、规格为300g/袋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3000CFU/g、29000CFU/g、26000CFU/g、21000CFU/g、27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市国贸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长安万科分店销售的标示为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10日生产、规格为220g/袋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9000CFU/g、19000CFU/g、29000CFU/g、24000CFU/g、2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广州市白云区松洲明豪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江海区永恒食品加工厂2018年6月4日生产、规格为5kg/箱的风味肠(腌腊肉制品),胭脂红检出值为0.0011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饮料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7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太之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6日生产、规格为17升/桶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85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标示为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7日生产、规格为17升/桶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8CFU/250mL、0CFU/250mL、4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标示为鹤山市万古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水中翡翠健之源(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17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酒类不合格3批次:1.佛山市顺德区信大悦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狮皇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1000ml/瓶;40%vol的臻法瑾禧XO白兰地,酒精度检出值为41.8%vol,超过标准规定(40.0±1.0%vol)。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湛江开发区康标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信德集团阳春市信德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7月15日生产、规格为35%vol,500ml/瓶的春砂仁酒(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2.5%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5.0±1.0%vol)。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好宜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威阳酿酒厂2016年12月2日生产、规格为42%vol,520ml/瓶的老窖特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0%vol,未达到标准规定(42.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东莞市长安云海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生产、规格为280克/盒的黑加仑味李果,亮蓝检出值为0.053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5g/kg)高出1.12倍;苋菜红检出值为0.6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g/kg)高出12倍。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1,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12.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糕点不合格6批次:1.东莞市东城龙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惠州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日生产、规格为118克/袋的飞碟肉松面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70000CFU/g、250000CFU/g、150000CFU/g、200000CFU/g、24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大通城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建立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2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李记(东北)酥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6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3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东莞市东城万成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创亿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2日生产、规格为90克/袋的板栗饼【果酱夹心(板栗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3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0.7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东莞市东城万成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创亿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日生产、规格为90克/袋的南瓜饼【果酱夹心(南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4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5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东莞市东城万成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添和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7日生产、规格为98克/袋的金丝肉松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3.3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3.6倍;霉菌检出值为38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25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广州市白云区松洲新杰恒隆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恒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生产、规格为118克/袋的爱情海椰奶面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2000CFU/g、39000CFU/g、8800CFU/g、12000CFU/g、5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80913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0913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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