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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37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四川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四川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糖、水果制品等10个食品大类共计17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四川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糖、水果制品等10个食品大类共计17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绵阳、内江、乐山、巴中、雅安、眉山、甘孜、凉山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11月23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37.docx
 
       附件2-合格-2018年37号信息公布..xlsx
 
     附件3-不合格-2018年37号信息公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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