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 第46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青海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罐头、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6类食品133批次样品,其中10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罐头、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6类食品133批次样品,其中10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罐头、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6类食品133批次样品,其中10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6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7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乳制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调味品2批次、饮料3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9批次,其中检出10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宁城北三品味道餐厅的荷叶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2.西宁城西区勤涌丰烧麦店的杯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3.青海大学学生食堂状元米线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2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4.青海大学学生食堂第三小吃的蘸碟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5.青海大学学生食堂快餐一灶的铁餐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6.西宁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费夫饭店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19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7.青海师大馨园餐厅学生食堂的快餐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8.西宁市城北区川三甲自助火锅店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49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9.西宁市城北区天府人家餐馆的凉菜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0.青海唐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小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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