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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10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罐头、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糕点、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100批次。
   本期公布10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罐头、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糕点、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1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4批次,分别为:
 
  1.饮料不合格2批次。和顺县九龙山泉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0,n2=0, n3=1,n4=0,n5=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0,n3=0,n4=1, 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和顺县顺泉饮业有限公司生产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0,n2=0,n3=1,n4=0,n5=0(CFU/mL), 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0,n3=0, n4=2,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糕点不合格2批次。太原市鑫一水食品厂(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尖草坪区柴村街办营村中大街3号、4号院)生产的蛋皮黑芝麻月饼(蛋月烧类)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n1=1.1×104, n2=1.9×104, n3=3.5×104, n4=1.1×103,n5<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神池县康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池月饼菌落总数和霉菌超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n1=2.0×106, n2=4.4×107,n3=9.2×107,n4=3.1×106, n5=2.0×106(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霉菌检出值为20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00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4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调味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3.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4.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5.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限量等18项指标。
 
  6.酒类2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7. 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8.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可能原因有:一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是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3.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4.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产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疾病。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3.   食品抽检合格-20171120.xls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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