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药监局通报蓝莓冰露酒、雪糕等4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11月13日,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消息,近期,该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7类食品共16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5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肉制品、冷冻饮品1批次、酒类、食用农产品各1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3日,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消息,近期,该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7类食品共16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5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肉制品、冷冻饮品1批次、酒类、食用农产品各1批次。
11月13日,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消息,近期,该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7类食品共16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5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肉制品、冷冻饮品1批次、酒类、食用农产品各1批次。
根据不合格名单显示,不合格冷冻饮品为肇东市林喜东君玲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红岗区新汪汪冷食加工厂生产的炫彩(雪糕),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不合格酒类为齐齐哈尔正源超市有限公司光荣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金伯爵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冰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7±1%vol,酒精度标准值4.8%vol。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嫩江县兆明肉食店销售的标称嫩江县清真肉类加工厂生产的牛腰子,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533μ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不合格肉制品为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望奎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好小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酱香鸡爪,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195 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广泛应用于肉制品行业,可以延长肉制品的贮存期,国家标准规定限量添加。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山梨酸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超标的原因主要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是为了延长保质期而超量添加。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同时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48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48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