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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41期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云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组织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水果制品、糖果及饮料等9类食品24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样品245批次,合格样品238批次,不合格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组织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水果制品、糖果及饮料等9类食品24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样品245批次,合格样品238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糕点24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酒类19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27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饮料90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食糖10批次、水果制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47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昆明市呈贡金林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嘉迪利牌土佬爹五香瓜子(150克/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19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 昆明兰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营养蛋糕(100克/个),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为208 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100。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四川绵竹市绵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绵源牌壹斤多二两酒(600ml/瓶),检出酒精度为35.2% vol,食品标示检验值应为4 9 .0~51.0 % vol。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保山市腾冲县粮油贸易总公司酒厂生产的腾粮牌腾越老烧酒(400ml/瓶),检出三氯蔗糖0.0196 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昆明山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帮牌麻辣凤翅(40克/袋),检出菌落总数为140000 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80000 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施甸县康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鸭湖牌油炸肉(400g/盒),检出菌落总数490000 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80000 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罗平县金板桥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鑫金板桥牌金板桥山泉饮用山泉水(18.9L/桶),检出耗氧量(以O2计) 为11.3 mg/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2.0 mg/L。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昆明市、保山市、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停止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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